根據中央、省、市關于加強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決策部署,結合社區實際,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1、不發生危害國家安全案件,不發生暴力恐怖案件,不發生邪教活動重大案件,不發生較大集體進京非正常上訪案(事)件,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群體性事件,不發生較大以上安全事故,不發生重大公共衛生和食品安全案(事)件,不發生重大網絡輿情事件,無進京非正常上訪,社會政治保持穩定。
2、不發生重特大惡性刑事案件,不發生重特大治安事件,不發生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重大治安問題,社會治安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眾安全感、對社會治安滿意率達到92%以上。
3、深入開展平安分類創建活動,平安單位、平安行業(場所)、平安家庭等創建達標率達到90%以上,群眾對平安建設的知曉率和參與率達到85%以上。
4、矛盾糾紛調解率達到98%以上,調解成功率達到95%以上。
5、重要警衛任務、重要外事活動、重大節慶活動和群眾自發活動確保安全。
二、工作任務
1、深化和完善綜治領導責任體系。堅持以法治思維推進平安建設,完善各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其他領導“一崗雙責”的綜治工作領導體系。堅持黨委常委會定期研究部署綜治維穩信訪工作制度,每季度分析研判,每半年召開專題會議,加強督導檢查,統籌解決平安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和困難。進一步調整完善綜治相關配套責任制度。著力打造一批在市、區有影響的平安示范品牌。
2、深化和完善立體化治安防控體系。大力實施《關于創新和完善全市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實施意見》(襄辦發[20xx]45號),加強社會面巡邏防控工作,健全完善城市社會面網格化巡防機制,提升街面移動警務平臺實戰水平,健全社區義務治安巡邏隊和單位內保隊伍,完善社區“1+N”巡防機制。深化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大力推進城市社區視頻監控系統全覆蓋和“車衛士”防盜系統等技防建設。
3、深化和完善社會矛盾大調解體系。健全維穩情報信息收集研判、預警處置機制,完善矛盾糾紛定期排查上報制度。進一步規范社區綜治維穩信訪聯動中心(室)和行業性專業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提升社會矛盾化解效率。堅持和完善處置進京“非訪”工作機制,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進京“非訪”。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加大信訪案件和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化解力度。
4、深化和提升社區網格化管理體系。進一步加強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站)規范化建設,城市社區網格化管理重點抓規范、抓提升、抓考核。
5、深化和完善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務管理體系建設。健全實有人口、實有房屋全覆蓋管理常態化機制。落實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政策。健全留守人員關愛幫扶機制。進一步落實社區矯正人員、刑釋解教人員、吸毒人員、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流浪人員服務管理的政策措施。
6、深化和完善綜治基層基礎建設體系。進一步深化和完善社區共建項目,深入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大力發展見義勇為事業,加大表彰、獎勵和宣傳力度。
7、完成漢江街道辦事處和趙家巷社區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考核獎懲
本責任書的執行情況,由辦事處綜治委和社區負責指導督辦和檢查考評。對執行本責任書成效顯著的單位,表彰獎勵;對執行本責任書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視情況予以黃牌警告,并查究責任。
本責任書若遇黨政領導變動,由接任者繼續履行。
XX區XX社區黨委書記(簽字):
責任單位 領導(簽字):
20XX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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