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維護學校正常學校教學管理制度秩序,根據教育局的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落實一崗雙責,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加強課堂紀律的控制,嚴防學生在課堂上出現喧嘩、打鬧等不良現象。上課前首先清點班上的學生人數,如發現學生無故曠課,必須第一時間通知班主任,并作進一步處理。
2、上體育課、實驗課和電腦課時,教師須事先向學生講清講明安全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項,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教師必須保障上課期間學生的人身安全,學生在課堂上發生安全事故由上課教師負責。
4、嚴禁教師體罰、變相體罰、漫罵或驅趕學生,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教師本人負責。
5、關注學生的思想和行為表現,耐心細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或行為出現異常,要及時詢問、教育或聯系班主任、家長,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6、學生因病因事需請假的,必須持班主任或校方開出的通行條方可離校,教師不得擅自讓學生離開校園。
7、下午放學,由最后一節課的授課教師負責課堂最后一分鐘安全教育。
8、重視加強學生的日常行為教育,嚴禁學生在校園內追逐打鬧、上下樓推擠、攀爬護欄、圍墻、樹木、籃球架等公共設施或進行具有危險性的游戲,一旦發現以上情況,應及時對學生進行阻止和教育,并聯系班主任,情況嚴重的應上報學校。
9、教師發現校園及周邊存在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學校。
10、本安全責任書的落實情況,將作為對教師年度考核和評優的依據之一。
11、學校對各崗位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因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職守或違反規定而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相應的責任;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據事故的性質和嚴重程度,追究其法律責任。
此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科任教師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XX年2月16日至20XX年8月31日。
(學校蓋章)
學校負責人簽名: 教師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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