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調動下屬公司管理團隊的經營積極性,充分挖掘經營潛力,推動企業經營管理逐步向理性、科學、精細和規范化的方向發展,依據行業經營經濟指標結合試營業效益分析,按照責、權、利對等的原則,現與訂立本經營目標責任書。
一、經營目標
1、年度總產值4800萬元;
2、年度凈利潤500萬元(不包含房屋租金和固定資產折舊);
3、年度資金回籠率95%。
二、考核時效
以年度考核,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考核對象
總經理及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管理團隊)。
四、授權經營范圍
,包括:住宿、餐飲、洗浴、茶樓、健身房.
五、考核內容及考核指標(以百分制考核)
1、經營目標完成情況
①完成年度總產值目標基數值計基本分10分;②完成年度利潤目標基數值計基本分70分;③完成年度資金回籠率目標計基本分5分。
2、安全生產
酒店范圍內全年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損失低于20000元的計基本分5分。
3、治安管理
酒店范圍內全年打架斗毆、酗酒鬧事現象低于4次的計基本分5分。4、管理機制
各項基礎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計基本分5分。
六、工資與獎罰
(一)工資
1、被考核人的工資與經營效益掛鉤,收入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2、被考核人每月預發60%協議工資,年度總考核后一次性結算兌現績效工資;
(二)獎罰
1、年度利潤每遞增100萬元(含100萬)加2分,每下降100萬(含100萬)扣1分,以此類推;
2、年總產值每遞增200萬元(含200萬元)加0.5分,每下降200萬元(含200萬元)扣0.5分,以此類推;
3、年度(結算年度)資金回籠率每上升1個百分點加0.5分,每下降1個百分點扣0.25分,以此類推;
4、年度消防安全和安全生產事故(含盜竊)損失每遞減2000元加0.5分,每遞增2000元扣0.25分,以此類推;
5、年度酒店范圍內全年打架斗毆、酗酒鬧事每減少1次加0.5分,每增加1次扣0.5分,以此類推;
6、創新管理機制和合理化建議產生明顯經濟效益的每項加1分。
七、考核數據及考核辦法
1、經營指標考核數據來源以月度生產經營《會計報表》為依據,年底由總公司財務部會同被考核單位相關部門集中匯總、審核、簽字確認;
2、突破性工作考核數據,由總公司按月對被考核單位日常經營管理情況進行綜合評價確認,日常書面總結無實質內容的直接評為0分。材料及數據由被考核單位對口管理部門提供;
3、被考核單位負責將經營目標指標的細化分解,對于考核時無法提供數據的采取書面總結的形式,書面總結無實質內容的為0分。
八、獎罰兌現
考核總分確認后按分值換算為貨幣直接兌現給被考核單位,再由被考核單位分解到人。
九、責任書的變更、解除與終止及法律責任
1、變更
考核方根據經營綜合情況可以對責任書內容的進行適當調整;被考核方在責任期內對情勢變化所引起的責任內容變更須經考核方同意。
2、解除
責任書的解除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但在下列情況下考核方人可單方解除:
(1)被考評人違反重大經營管理方針政策和目標規劃時;
(2)由于管理不善致使公司營運出現重大危機或威脅時;
(3)發現被考評個人有違法犯罪行為時。
3、終止
責任書的變更或解除均為原責任書終止情形。在變更責任書時須重新簽訂責任書文本。
4、法律責任:
(1)在考核期中如出現重大失誤,考核方有權解除被考核方及其團隊的經營資格,,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
(2)因瀆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3)被考核方團隊或個人伙同他人謀取私利、損害公司利益的,公司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十、附則
1、1分值=貨幣人民幣萬元;
2、本責任書的內容由總公司辦公室、財務部負責解釋。
3、本責任書總公司法人代表和下屬分公司第一負責人簽署后生效;
4、本責任書壹式貳份,考核方和被考核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考核方:法人代表:
被考核方:簽字代表:
簽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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