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醫院的消防管理,確;颊呒搬t務人員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根據《消防法》及第61號令的規定,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由我院院辦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醫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部門的負責人是本部門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二、針對部門的工作特性和實際情況,建立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制度,對各崗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實和執行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實行安全目標管理,使消防安全工作和本部門的工作任務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落實、同總結。
三、部門負責人有責任和義務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增強員工的安全防火意識和正確處理消防突發事故的能力,并積極主動的參加消防演練及培訓。
四、部門所有人員均有責任和義務保護轄區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保證其正常使用,并定期檢查,做好保潔,使本部門每個員工都能熟練掌握消防設施、器材的擺放位置、數量、操作方法。無火災情況下,任何員工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動用消防設備、器材,因火情需要動用,用完后應及時放回原位,并報告院辦。
五、部門必須確保管轄區域內的安全出口和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不得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內堆放雜物,并確保安全出口指示燈、疏散指示標志燈隨時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六、部門必須積極配合上級公安消防部門及飯店的消防安全檢查。對在消防安全檢查中提出的火災隱患,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規范要求整改完畢,并報告院辦復查。對確實一時無法整改的火災隱患,應列出整改計劃,報院辦審批,共同制定應急措施,積極開展本部門內部的安全防火自檢自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并報院辦。
七、對上級領導安排布置的消防安全工作及相應的通知,必須嚴格執行,貫徹落實。在實施改造施工時,必須貫徹先報批,后施工的原則。
八、使用安裝電器設備和線路,必須由工程部專業人員操作,嚴格執行有關的技術規范,臨時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的,必須以書面形式,報院辦同意后,由專業人員安裝,并應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禁止私拉電線、電插座和擅自使用電熱棒、電爐等。
九、部門應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重點管理,除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外,還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定期進行檢查,出現問題及時報告。
十、醫院對消防安全工作做的好的部門和個人將適時給予通報表彰獎勵,對消防安全制度落實不夠、執行不嚴、管理差的部門和部門責任人,將給予通報批評,并視情節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送交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一、本責任書一年簽訂一次,由院辦負責落實跟進執行情況。
單位名稱: 部門名稱:
院辦代表: 負責人姓名: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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