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更新:2023-09-20 15:01:33 高考升學網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綜治安全防范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促進學校和諧發展,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教師自身安全責任 1、自覺主動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模范履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提高自身修養。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車、規范停車,不乘坐或駕駛無牌無證的各種機動車輛,不酒后駕車,不無證駕駛。 上下班期間,路途較遠的教師,應乘坐公共汽車,嚴禁騎摩托車和電動車,嚴禁搭乘各種非營運性質的機動車輛。 3、外出時,要維護教師形象,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護工作。 4、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電,不擅自拆卸或安裝各種電器設備。 5、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及公益勞動,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6、在實驗、計算機、體育教學活動中,做到正確操作,正確使用各種儀器設備、器材和藥品,切實保障自己與學生的安全。 7、安全上網,堅決與通過網絡傳播病毒、反動信息、色情信息、垃圾郵件的違法行為作斗爭;要遠離色情網站,不要輕易運行電子郵件里的附件,在網絡上不要輕易相信別人。 8、在八小時工作之后的業余時間內,不要進行酗酒、賭博等不健康的活動;在校內更不能酗酒、賭博。 9、上班期間,若非工作原因,無辜不請假外出,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二、維護學生安全工作職責 1、在工作中每位教師要關心、愛護學生,要尊重學生人格,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給學生布置過量的懲罰性作業。若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2、每位教師要教育學生在校園內不追逐打鬧,不隨意攀登校內建筑物及大型器械,不準在樓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護欄上攀爬,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 3、每位教師要認真參加值周工作,準時上、下崗,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及時處理偶發事件,勸阻學生進行不正當的游戲、參加危險性活動。周五放學做好清校工作,督促學生按時離校。 4、任課教師要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在教學過程中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細心觀察、了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防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現打架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5、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并妥善處理。無辜擅自離開崗位造成的安全事故,該任課教師承擔一切責任。 6、任課教師上課要嚴格點名制度,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及值周領導,并妥善處理。 7、任課教師在教學中要對學生進行實驗課、計算機課、體育課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要仔細檢查教學場所及所使用的實驗儀器、電源、藥品和體育器材等,消除隱患,避免由于教師或學生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 8、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提前放學。放學后,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自己在場,不允許出現學生在、老師不在的現象。 9、任課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并向學校匯報。若遇重大災難性突發事故發生,應本著先救護學生的原則及時撤離學生,最后教師方能撤離出危險區域。 10、任課教師組織開展各種校外活動,必須經學校批準,要充分考慮到各種安全因素,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11、學生參加本校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 12、班主任對班級安全工作要做到“高度重視,警鐘長鳴,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常抓不懈,確保安全”。經常到班級教室觀察、定期檢查供學生教育教學及開展活動的一切設施,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整改,及時排查。 13、放假前各班要利用班會、隊日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教育經常講,安全問題天天提,不斷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并有記載。 14、班主任要結合自己的工作,重點對學生進行防火、防電、防盜、防雷擊、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的常識教育。 15、班主任要加強飲食衛生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學生注意飲食衛生。不喝生水,不買、不吃過期、變質或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和傳染病。 16、值周領導和值周教師作為本周安全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應主動協助學校督促全體教師認真履行各崗位職責,及時妥善地處理好學校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如無法解決,應及時上報學校。 17、在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前,應制定切實可靠的安全保衛措施和應急預案,并預先向學校申報,等學校審批后方能行動。在活動期間,應協調各帶隊教師管理好學生,及時妥善地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如遇到較大突發事件,應及時報告學校。 三、責任要求 每位教師都是自己所負責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未完成責任目標、發生事故案件的教師,學校將取消其參加本年度所有評優評先: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要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個人各執一份。 學校校長(簽名): 學校(公章): (教師)(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