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福建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閩政〔2016〕20號)、《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飳嵤┮庖姷耐ㄖ罚ㄩ}教基〔2018〕66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中考中招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9〕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市中招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市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工作。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招辦”)負責組織報名、實驗考試命題、考務、評卷和錄取等工作。各區應相應成立中招領導小組,負責本考區中招工作,具體工作由考區招辦承擔。各校應成立招生工作小組開展工作。
(一)報名對象
1.本市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本市戶籍在外地就學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3.具有同等學歷的本市戶籍社會青年。
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在校生不得報考。
(二)報名時間
全市統一報名時間為3月4日至3月9日。
因特殊原因錯過報名的,可于3月21日至22日補報名。
(三)報名辦法
全市劃分為三個招生報名片區,即思明/湖里片區、集美/海滄片區、同安/翔安片區?忌鷳谝韵抡猩瑓^報名點報名:
1.學籍所在校;
2.各區指定的社會報名點。社會考生(含往屆生)、返廈參加中考的廈門戶籍考生和補報名考生統一到戶籍所在區社會報名點報名。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學籍所在校與戶籍不屬同一招生片區的本市戶籍應屆考生,若在學籍所在校片區報考的,應在學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若在戶籍所在地片區升學的,應回戶籍所在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2.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報考我市普通高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我市初中學校正式學籍且在學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
(2)考生在廈就讀初中期間,其父(母)在廈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在我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三項都應滿三年。2022年考生三項條件要滿四年,2023年考生三項條件要滿五年,自2024年起考生三項條件要滿六年。
在我市初中就讀的以下四類非本市戶籍考生,可憑相關證明材料,報考我市普通高中:
(1)持香港、澳門身份證件學生;
(2)華僑學生以及持有外國護照的學生;
(3)持臺灣身份證件的學生;
(4)戶籍不在廈門的來廈創業留學人員子女和享受我市市民待遇的人才子女。
除上述所列非本市戶籍考生外,其他非本市戶籍考生(包括戶籍和學籍均不在我市或學籍在我市但不符合報考普通高中條件的考生)報名參加我市中考只能報考職業學校。
(五)報名辦法
1.實行網上報名,具體辦法由市招辦另行公布;
2.考生報名時須交驗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考生應配合初中學校備齊以下升學材料:
(1)廈門市小升初錄取考生的初中招生報名表,初中階段轉學考生的轉學證明和轉學前原學校的學籍卡;
(2)社會實踐登記表;
(3)學生綜合成長記錄目錄及自我評價;
(4)在初中就學4年以上(含4年)的應屆生應附“就學簡歷證明”。
4.到考區招辦指定報名點報名或補報名的應屆考生還須持應屆生證明。往屆生須交驗初中畢業證書或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綜合素質評價材料。
5.報名點于考生報名時應向考生及家長告知中招政策規定,嚴格審查考生資格,符合條件者方給予報名。對于外地戶籍考生,報名點還應告知有關普通高中志愿填報、高考報名考試規定,提醒考生慎重考慮?忌鷪竺,報名點應打印《中招考生報名信息表》讓考生及其監護人核對并簽名確認。
報名點應于報名結束2日內在固定公示欄或網站公示考生名單,3日后向考區招辦報送考生名冊及公示情況,各考區招辦審核后報送市招辦。
(六)報名費用
根據物價部門有關文件執行,具體收費辦法由市招辦另行通知。
全省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升學考試合并進行,簡稱“中考”?荚嚦煽冏鳛閷W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一)考試科目
1.省級統一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
2.市級統一考試科目:體育與健康,物理實驗、化學實驗、生物實驗。
(二)考試成績
1.考試成績計算
各科目卷面滿分值如下: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物理100分,化學100分,道德與法治100分,歷史100分,地理100分,生物100分。
體育滿分值30分。
物理實驗、化學實驗和生物實驗(以下簡稱“實驗”)的考試成績分為合格、不合格。
2.升學成績計算
考生的升學投檔分由以下六部分組成:(1)語文、數學、英語的卷面成績;(2)物理卷面成績的90%;(3)化學卷面成績的60%;(4)道德與法治卷面成績的25%;(5)體育分值;(6)照顧分。投檔分四舍五入,總分值為655分加照顧分。
往屆生報考普通高中的,其投檔分扣減40分。
3.考試科目等級計算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等九個學科(以下簡稱“九科”)實行考試等級制度。按卷面成績依考生總數的4:3:2:1的比例分別折合為A、B、C、D四個等級。
4.綜合素質評價
應屆生由學籍所在學校作出評價,往屆生由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作出評價。
(三)考試時間安排
1.市級統一考試科目時間(見表一)
2.省級統一考試科目時間:6月中下旬,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順序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
(四)有關說明
1.除市級統一考試科目外,其他科目均實行閉卷考試,全市統一網上評卷。個人考試成績和投檔位次可在網上查詢或由報名點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2.初三年級轉學到我市的,以及在外地就學(含往屆)返廈參加中考的,持原就學所在地縣級以上(含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出具的地理、生物成績證明認定等級。
3.地理、生物等級評為D級的考生或缺考的考生可報名參加6月下旬的全省統一考試,但等級最高評定為C級。
4.根據省教育廳規定,職業學校除了師范類五年制高職及市教育局批準的個別專業可以舉行面試外,其他專業不得舉行面試。
(一)招生范圍
1.除特別規定之外,各普通高中學校面向所在片區招生。
2.廈門一中海滄校區、廈門外國語學校、集美中學、科技中學、科技中學翔安校區、廈門二中、廈門實驗中學、廈門市音樂學校、翔安一中、英才學校、康橋中學、廈門工學院附屬學校、五年制高職、中等職業類學校面向全市招生。
3.廈門一中面向片區之外招收15名普通生;雙十中學、廈門六中各面向片區之外招收30名普通生;同安一中面向片區之外招收50名普通生。
4.集美/海滄、同安/翔安片區普通高中面向片區之外招收部分普通生的計劃指標詳見《廈門市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計劃冊》。
5.中職學校、民辦普通高中跨設區市招生,需報市教育局確認后統一發函征求生源地設區市教育局意見(內容包括招生人數、招生對象、招生辦法、收費標準等),經生源地設區市教育局同意,完成銜接后方可向社會公布具體招生簡章,組織招生。
(二)招生類型及計劃
招生類型包括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職和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除了招收普通生外,部分學校還招收定向生、臺生班學生、保送生,以及特長特色類招生。
1.定向生。
廈門一中、雙十中學、外國語學校、同安一中4所學校招收定向生。其中:(1)廈門一中、雙十中學普通生招生計劃的50%指標面向思明/湖里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2)外國語學校普通生招生計劃的35%指標面向集美/海滄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15%指標面向思明/湖里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 (3)廈門一中海滄校區普通生招生計劃的20%指標面向集美/海滄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10%指標面向思明/湖里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4)同安一中普通生招生計劃的50%指標面向同安/翔安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
符合省一級達標學校普通生填報條件且初中階段均在學籍所在校實際就讀的應屆考生(不含民辦學校接收的轉學學生)可填報定向生。定向生投檔分最多可降至招生學校普通生最低投檔線下25分。定向生招生計劃未完成的,納入招生學校普通生招生片區的招生計劃。
在填報定向生志愿前,思明/湖里片區的考生應先填報廈門一中和雙十中學的普通生;集美/海滄片區考生應先填報外國語學校和廈門一中海滄校區的普通生,同安/翔安片區考生應先填報同安一中的普通生。
定向生的資格由報名點負責審核,并于3月12日至3月14日對符合填報定向生資格的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名單報送區招辦,由各考區招辦審核后上報市招辦。
2.臺生班招生。
持有臺胞證在我市初中就讀且參加我市中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班學生,可報考全部一級達標高中的臺生班。中考投檔分達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可依據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3.保送生。
經批準,外國語學校(含廈門外國語學校瑞景分校多語種實驗班)、廈門二中、廈門六中、同安一中、科技中學、集美中學、廈門一中集美分校、翔安一中、內厝中學、廈門實驗中學、杏南中學、英才中學、廈門市音樂學校的本校學籍應屆畢業生,具有我市普通生資格,且符合本校保送條件的,可免試保送本校高中。
上述12所普通高中和音樂學校應制定本校保送生招生方案,明確保送條件、程序和相關要求,于4月1日前送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區屬普通高中的保送生招生方案應經區教育局同意后報送。學校保送生的招生方案經審核后,于4月15日前在相關學校網站上公布。保送生的擬錄取名單經報市中招領導小組審核后,于5月15日前在學校網站公示三個工作日,5月20日前匯總報市招辦。
4.特長特色類招生。
為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對某些方面具有特殊天賦或潛能學生的錄取辦法,部分高中試行特長特色類招生。
特長類招生。市級以上(含市級)體育項目傳統學;蝮w育特色學校及經批準的其他普通高中可自主招收體育、藝術方面特長明顯的學生。符合條件的學生本人及監護人可向招生學校報名。報考市直屬學校特長類招生的考生須參加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的特長測試,報考區屬學校特長類招生的考生須參加區教育局統一組織的特長測試,并參加全市統一中考。測試合格且第一志愿填報特長類招生學校的,體育特長生在投檔分不低于招生學校普通生最低錄取分數的65%的前提下,按特長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藝術特長生在投檔分不低于招生學校普通生最低錄取分數的80%的前提下,按特長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出現末位特長測試成績同分時,按中考考生投檔位次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特色類招生。學校根據辦學定位和辦學特色經批準可自主招收符合辦學特色的學生?萍贾袑W面向全市招收“創新實驗班”60人;廈門市音樂學校面向全市招收“普通高中藝術教育實驗班”60人;廈門實驗中學面向全市招收“數字化實驗班”70人?忌鶕髡猩鷮W校的條件要求,可通過學校推薦、個人自薦、校長實名推薦等形式報名,經招生學校審核同意后,參加測試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市中招領導小組審核并經公示無異議后提前錄取,不再參加全市統一中考。
報考特長特色類招生的考生必須具有我市普通生資格,且在學籍校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忌鷪罂继亻L特色類招生只能選報一所學校、一個項目,不得兼報。特長特色類招生的學校應制定本校招生方案,明確特長特色類招生的條件、程序和相關要求,并于4月1日前送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體衛處,區屬普通高中的特長類招生方案應經區教育局同意后報送。學校特長特色類招生方案經審核后,于4月15日前在市教育局或相關學校網站上公布。特長類招生測試結果和特色類招生擬錄取名單經報市中招領導小組審核后,于5月15日前同時在市教育局和相關學校網站公示三個工作日,于5月20日前匯總報市招辦。
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的招生計劃詳見《廈門市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計劃冊》。
(一)志愿設置
不設錄取批次,考生可根據招生范圍和填報條件選報30個志愿,其中,至少填報5所中等職業學校。
(二)填報條件
1.除廈門三中、廈門一中集美分校、海滄中學和杏南中學外,其他省一級達標高中(含廈門一中海滄校區、科技中學翔安校區)和廈門實驗中學:“九科”全部為C級以上(含C級)且至少三科達到A級;實驗考試均合格;綜合素質畢業總評六個維度全部達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2.廈門三中、廈門一中集美分校、海滄中學和杏南中學,以及省二、三級達標高中:“九科”至少三科達到B級以上(含B級);實驗考試均合格;綜合素質畢業總評中道德品質和公民素養2個維度均達合格以上(含合格)。
3.其他普通高中:“九科”至少三科達到C級(含C級);實驗考試均合格;綜合素質畢業總評中道德品質和公民素養2個維度均達合格以上(含合格)。
4.五年制高職(藝術類、體育類除外):“九科”至少三科達到C級(含C級),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中道德品質和公民素養2個維度均達合格以上(含合格),其中師范類專業應持有本市戶籍,要求面試的專業應經面試合格(面試比例為1:1.5)。
5.特長類招生和藝術類、體育類五年制高職:綜合素質畢業總評中道德品質和公民素養2個維度均達合格以上(含合格)。
6.在廈國家級、省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本市其他中等職業學校和本市以外的中等職業學校:參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均可填報,其中現役軍人子女可在全市范圍內任選中等職業學校就讀(專業由學校根據中考成績進行調劑)。
(三)實行網上填報志愿?忌凹议L應詳細閱讀《招生計劃》和“志愿填報說明”,在中考成績公布后于規定的時間在指定的網站填報志愿,并對所填志愿負責,志愿一經確認不得更改。具體辦法由市招辦另行公布。
在考試科目和綜合素質畢業總評六個維度等級條件均符合的前提下,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根據升學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一)投檔程序
1.在符合等級條件的情況下,按升學投檔分數對考生進行排序,確定投檔位次;
2.根據考生的投檔位次,按考生的志愿順序檢索考生是否符合學校(專業)的投檔條件后投檔。
(二)投檔說明
1.投檔條件包括各項目等級、招生指標、分數控制線、降分投檔條件、招生片區、體檢條件等;
2.考生投檔位次的確定:
(1)投檔分高的考生位次在前;
(2)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據以下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生位次:①數學成績;②語文成績;③物理化學卷面成績總和;④英語成績。
3.各校(專業)投檔與錄取比例為1:1。
4.普通高中的投檔設全市最低控制線。
5.根據《福建省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管理辦法(試行)》,報考五年制高職的考生應為初中應屆畢業生,由市中招領導小組根據中考成績劃線錄取,原則上不低于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下60分,藝術、體育等特殊專業領域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經省教育廳批準后,可適當降低。
(三)照顧錄取
1.下列考生享有加3分照顧分的政策
(1)初中階段參加體育競賽,個人項目(含雙打項目)獲得市級前兩名,省級以上前五名的隊員;集體項目獲得市級集體第一名、省級集體前三名的主力隊員(須出示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證明材料)。體育競賽項目界定為田徑、舉重、武術、游泳、籃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網球。
(2)初中階段參加省運會或全國青運會正式比賽并獲得獎牌的本市中學生。
(3)初中階段參加藝術類競賽,個人項目(含兩人合作項目)獲得市級一等獎、省級三等獎以上獎項;集體項目獲得全國中小學生藝術現場展演國家級獎項的實際參演學生。藝術類競賽項目界定為藝術表演類(聲樂、器樂、舞蹈、戲劇、朗誦、戲曲)和現場制作的藝術作品(包括繪畫、書法、篆刻、工藝)。
(4)初中階段參加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限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研究論文、創造發明作品),單人獨立完成項目或兩人合作項目獲得市級一等獎、省級三等獎以上獎項。
(5)初中階段參加演講比賽獲得市級一等獎、省級三等獎以上獎項。
上述(1)(3)(4)(5)所指的競賽項目須是教育行政部門舉辦或參與舉辦的。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锏闹笇б庖姟芬,從2020年(2017級初一學生)始,取消體育、藝術和其他競賽加分項目。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6)本人或其父(母)獲設區市以上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稱號。
(7)戶籍在我市的歸僑青年和歸僑子女、臺灣省籍(含金門、馬祖)、少數民族考生,持臺灣身份證件的考生。
(8)未享受過人才子女就學照顧政策的第一類高層次人才的子女。
2.下列考生享有加12分照顧分的政策
(1)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以上(含一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含三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
(2)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現役軍人子女;
(3)烈士子女;
(4)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警察的子女;
(5)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警察的子女;
(6)榮立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子女。
3.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
(1)現役軍人子女;
(2)有獨立生活和學習能力的殘疾考生。
4.照顧對象僅限應屆生?忌敉瑫r享有多項加分或同等條件優先錄取政策項目的,在錄取時按其中最優惠的一項錄取照顧政策執行。
5.照顧錄取辦理程序
(1)照顧對象必須填寫市招辦統一編制的《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連同有關部門證明,于5月17日前上交報名點,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2)各報名點收件后,應及時進行初審、造冊、審核匯總,于5月19日前上交考區招辦?紖^招辦會同區招生監察人員于5月31日前完成復核并將結果反饋報名點,由報名點公示3日?紖^于6月4日前將公示后無異議的考生注意錄取信息上傳市招辦,并將注意錄取考生材料上交市招辦。
(四)錄取工作說明
1.錄取工作全部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具體事務由市招辦負責。
2.投檔分數線由市中招領導小組劃定,報市招委會批準后公布執行。
3.各類招生學校對投檔名單進行錄取審核,報市招辦核準錄取,錄取通知書由錄取學校負責發放。
4.被集美/海滄和同安/翔安片區學校錄取的思明/湖里片區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到思明/湖里片區內學校就讀。
5.本市學籍初中畢業生若要到其他設區市就讀普通高中,須參加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并經該設區市中招機構辦理錄取手續,方可取得普通高中學籍。
考生的身高、視力等相關數據以該生初三年的健康檢查為依據,初三年未進行健康檢查的考生,應自行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并于報名時提供相關材料。
除經省教育廳、市教育局依照有關規定批準的專業外,各招生專業均不得自定招生的男女比例和各種健康標準。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各校有關人員應認真學習、準確掌握、嚴格執行招生的各項政策規定,未經市中招領導小組統一審核不得擅自招生,尤其要強化對中職學生的招生管理,杜絕同一學生重復收到多所學校錄取通知書的現象。
各校不得用虛假信息誤導考生和家長;不得派人或通過電話、信件等對學生和家長的志愿選擇進行干預;不得向應屆生所在學校索取考生及家長的有關信息;不得擅自承諾減免入學收費等辦法吸引考生;不得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
各級教育紀檢監察和相關職能部門應強化招生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對違反《廈門市教育局關于規范普通高中招生行為的若干規定》及本方案的單位,一經發現,將予以通報批評,責令立即糾正,并建議有關部門取消各級文明學校資格,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對違反招生紀律的人員,將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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