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體育鍛煉積極性、主動性的激發作用,體現對學生意志品質和道德情感的培養作用,體現對學校體育工作的推動作用。
實施體育考試應與學校體育課程教學相結合,與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相結合,與學生日常鍛煉過程相結合,與學生體育興趣愛好和特長相結合;要有利于體育教學質量和效果的提高,促進體育課程改革的發展。
各縣市區、各園區教體行政部門要按照市教體局的統一部署,認真實施本方案,堅持“客觀、公正、安全”的組織原則,堅持“常態化、易行化、規范化”的發展方向,確保體育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三、考試對象
參加綿陽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報名的所有學生。
四、考試項目及分值
體育考試采用“4+X1+X2”方式,即4個必考項目加2個選考項目。必考每項滿分15分,選考每項滿分10分,總分為80分。
(一)必考項目共四項:50米跑、立定跳遠、擲實心球、1分鐘跳繩。
(二)選考項目共兩項,分別為:
選考項目X1:由考生在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五個項目中任選一項。
選考項目X2:由考生在游泳、武術、健美操、男生引體向上(女生仰臥起坐)、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等五個項目中任選一項。
選考項目必須尊重考生本人意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作強行要求,以充分體現考生本人的自主性和獨立性。
五、考試時間與場地要求
體育考試的時間在當年3月中下旬至5月上旬進行,各縣市區教體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確定具體考試時間并及時將日程安排報市教體局學體科備案,市教體局將派員巡查。
各縣市區采用統一集中測試方式,原則上安排考生在就讀學?荚嚒別選考項目(如游泳)受條件限制,以及規模過小、場地狹小的學校,可實行分片區集中測試。項目的考試順序由縣市區自行安排。如遇暴雨等突發情況,主考有權決定?蓟蚓徔,但必須作出合理安排,不得影響正常考試秩序和公平性。
考場設置應完全符合考試場地標準要求,且利于封閉。考試器材應符合國家規定標準。考前必須對場地器材的安全性和準確性進行檢驗。
各學校應在考前一周組織學生進行中考體育模擬考試,讓考生了解測試細則、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項,增強對考試場地和器材的適應性。
六、考試方法及評分標準
考試方法及評分標準以《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修訂)、《教育部“體育藝術2+1項目”體育技能標準》、《教育部關于印發〈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辦法〉等三個文件的通知》(教體藝〔2014〕3號)為主要參考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