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確保云南工貿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云南省招生委員會、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云南工貿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 國標代碼:14620,填報志愿代碼:5377。
第四條 學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安寧市昆畹中路23號
第五條 辦學類型與層次:云南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招收專科層次學歷教育資格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學校。由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主管,業務接受云南省教育廳指導。
第六條 證書頒發:學生學業期滿考試合格準予畢業,發給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并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云南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職大專畢業證書。
第七條 云南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八條 學院位于云南省昆明安寧市昆畹中路23號,環境幽雅,交通便利。學院堅持品德鑄魂,技能立身,特長添彩,作風塑形的人才培養體系,主動融入與服務國家戰略,服務云南“三個定位”“八大產業”“五網建設”需要,構建以工科專業大類為主體,現代服務業專業大類協調發展的專業體系,形成面向裝備制造、生物與化工、電子信息等第二產業的工科專業為主體的辦學格局。
學院堅持“德育優先、開放辦學、校企融合、質量第一”的原則,充分利用國內、國際資源,根據產業發展、區域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不斷優化專業結構、課程體系、教學模式和評價模式,按照工作過程導向、工學結合的理念,突出素質養成與能力訓練兩大特征,探索工學結合的多種實施途徑,形成具有學院特色的人才培養模式。
學院注重素質教育的探索實踐,將思想道德、人文藝術、心理健康、創新創業教育類課程納入人才培養方案,將德育教育和職業素質教育融入各課程教學環節,通過品牌專業、高水平師資隊伍建設和精品育人理念,打造特色鮮明、省內領先、全國知名的高等職業院校,不斷提高辦學效益,提升內涵建設,立足云南面向全國,輻射南亞東南亞,培養經濟社會和產業發展生產建設和管理服務一線需要的、具有扎實專業基礎知識、掌握突出專業核心能力和較強專業延展能力及非專業通用能力,綜合素質較全面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為云南乃至全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第三章 報考條件
第九條 報考學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取得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資格,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第十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衛生部有關補充規定。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關文件規定,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二條 專業志愿以“專業志愿優先”為原則,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設專業“級差”。對相同專業志愿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到缺額專業錄;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對于按照教育部及各。ㄖ陛犑、自治區)確定的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學校認可其加分。
第十四條 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同等對待;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考生提供的通信地址,用特快專遞寄發錄取通知書(不需考生付費)。
第五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六條 云南工貿職業技術學院發放的錄取通知書、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等材料按規定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應當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方可延期報到。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體檢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符合條件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等事業性收費以及教材費、雜費等各類代收費用。事業性收費標準已報經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我院學生每學年收取學費5000元。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退回其戶籍所在地。
第六章 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 國家資助類,我院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每年評選一次,名額極少,獎勵特別優秀的高校學生);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每年評選一次,名額較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高校學生);國家助學金(一等3500元/生/年、二等2500元/生/年,每年評選一次,分兩次發放,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建檔立卡戶學生、城市低保學生和孤兒無條件享受一等國家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貸款額度每人最高不超過8000元/年,貸款期限為學制加13年,最長不超過20年。學生于入學前去當地教育局資助中心辦理,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貼息。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無需提供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即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一條 地方政府資助類,我院學生可享受省政府獎學金(6000元/生/年,評選相關內容按照國家獎學金評選辦法辦理);省政府勵志獎學金(4000元/生/年,評選相關內容按照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辦法辦理)。對云南省考入普通高校的“直過民族”(指:獨龍族、德昂族、基諾族、怒族、布朗族、景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等9個少數民族)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在其?苹虮究茖W習期間,由省財政給予每生每年5000元的學費獎勵。
(以上獎助貸中,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不可兼得,但可與國家助學金兼得)
第二十二條 學校資助類,我院學生可享受生活補助(學校將不定期給予部分經濟困難學生一定的生活補助);學費減免(學校對部分孤兒新生進行部分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經濟困難學生可自愿申請到學院設有的部分勤工儉學崗位勞動,學生參加勤工助學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勞動報酬原則上不低于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第二十三條 社會資助類,社會好心人士或熱心單位可能會為經濟困難學生提供資助。
第二十四條 學校對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對被錄取入學、無法繳納學費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后再根據學生實際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第二十五條 入伍資助類,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在校生及畢業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施一次性補償或代償,對退役后復學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實行學費減免。補償代償金額根據學生在校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確定,退役復學學費減免金額按照實際收取學費確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對直接招收為士官的高等學校學生,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對其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補償代償金額根據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確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第二十六條 大學生醫保,我院全日制學生可自愿參加省屬在昆高校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險。該保險與現行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相比,具有報銷起付標準低、報銷比例高、大病保險報銷比例統一為90%且上不設封頂線等特點。建檔立卡戶貧困大學生保費減免,具體金額以當年政策為準,在校醫院、鄉鎮衛生院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費全額納入報銷,門診統籌中一般診療費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全額支付。
第二十七條 基層就業資助,對云南省普通高等學校中的全日制本?粕ê呗殻、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到云南25個邊境縣和3個藏族聚居區縣轄區內鄉鎮及以下基層單位就業、自愿服務3年以上的,其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學校不委托社會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云南工貿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 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871-68691682
學院網址:www.ynit.edu.cn
第三十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政策為準。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云南工貿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5月25日
云南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1:0:17昆明理工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35昆明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47云南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