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學年桐鄉市市區公益性幼兒園招生報名工作的指導性意見
各幼兒園:
根據《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和《浙江省幼兒園等級評定標準(試行)》有關規定,結合《桐鄉市發展學前教育第二輪三年行動計劃(2014~)》(桐政辦發〔2014〕71號)要求,現就做好2015學年市區公益性幼兒園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學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原則,以幼兒為本、服務群眾為宗旨,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學前教育的需求。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地方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轄區政府要統籌規劃、合理配置學前教育資源,努力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大力提高公益性幼兒園的比例以及適齡幼兒入園的比例,切實保障適齡幼兒入園。教育部門負責制定招生指導意見,對招生工作進行統籌、協調、指導與監督。
(二)堅持依法依規招生、就近免試入園的原則。各幼兒園要按照《桐鄉市市區公益性幼兒園招生工作實施辦法》進行招生錄取,嚴格執行免試入園,除進行體檢外,嚴禁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試,堅決防止“小學化”傾向。要認真落實軍人、援疆援藏干部、臺胞和高層次引進人才等子女的入園政策。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招生的原則。各幼兒園按照本區域生源及幼兒園資源情況,科學制定招生計劃,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認真實施“陽光招生”。
三、基本要求
(一)招生對象: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具有梧桐街道、振東新區社區(不包括百樂、同慶社區中的中華路以南部分)及城南村、慶豐村、逾橋村、三新村“兩證”或“一證”的適齡兒童。
(二)班額要求:各幼兒園要嚴格控制班額,不得突破《浙江省幼兒園等級評定標準》(浙教學前〔2014〕62號)規定的班額標準。
(三)時間要求:“雙證”預報名登記時間為4月19日,錄取工作于4月25日結束;“一證”借讀登記時間為4月26日,錄取工作于4月30日前結束。
四、招生程序
1.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兒園應根據幼兒園實際和往年招生中出現的問題,科學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于4月10日前報基礎教育科備案。
2.發布招生公告。各幼兒園應依據相關規定自覺規范招生行為,不得進行不實宣傳,提前在園公告欄或網站向社會公布辦學類型、現定等級、收費項目及標準、招生人數、報名時間、報名條件等信息,同時公布招生咨詢電話。
3.預報名登記。各幼兒
幼兒園報名時間是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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