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口流動非常大,異地就醫是很多人都會遇到的問題。比如說,老人隨子女遷到大城市、單位常駐外地工作、患重病去外地治療等,如果沒有當地社保,看病可能要花費不少錢。那么異地醫療保險有哪些政策呢,異地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多少呢?本文小編為你解答關于防城港醫療保險異地報銷的相關政策、防城港醫保異地報銷的比例多少錢等知識。
日前,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印發《關于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穩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大病保險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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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醫保和大病保險籌資標準
《通知》明確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即大病保險在2018年人均籌資標準上增加15元。同時,要求個人繳費同步相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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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
《通知》要求新增籌資主要用于兩方面:
一方面,要確;踞t保待遇保障到位。鞏固提高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建立健全居民醫保門診費用統籌及支付機制,把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
另一方面,要提高大病保險保障功能。降低并統一起付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對貧困人口加大支付傾斜力度,在起付線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的基礎上全面取消封頂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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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通知》主要是針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尚未整合統一的地區,要求加快兩項制度整合,于底前實現兩項制度并軌運行向統一的居民醫保制度過渡,在制度政策“六統一”基礎上,進一步統一經辦服務和信息系統,提高運行質量和效率。
根據防城港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的相關文件規定,全市各類用人單位統一按本單位職工上年度工資總額的7%繳納醫療保險費,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的2%繳納醫療保險費。
2017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61594元,月平均工資5133元。
若職工月平均工資低于防城港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60%,則繳費基數以防城港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60%(3079.8元/月)為準。個人繳納:3079.8×2%≈61.6元,單位繳納:3079.8×7%≈215.6元。
若職工月平均工資高于防城港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300%,則繳費基數以防城港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300%(15399元/月)為準。個人繳納:15399×2%≈308元,單位繳納:15399×7%≈1078元。
若職工月平均工資處于防城港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則繳費基數以該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為準。個人繳納:職工工資×2%,單位繳納:職工工資×7%。
一、《職工醫!
一級醫院:起付線100元,按90%報銷。
二級醫院:起付線200元,按75%報銷。
三級醫院:起付線300元,按60%報銷。
二、《居民醫!
一級醫院:不設起付線,按60%報銷。
二級醫院:起付線300元,按55%報銷。
三級醫院:起付線500元,按50%報銷。
注.不在社保目錄自費藥和進口藥不能報銷,符合社保用藥的最高報銷限額為職工醫保2萬/年,居民醫保10萬/年,超過年限額部分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