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廣西市民城鄉居民醫保怎么報銷呢?所需材料和報銷流程比例是如何規定的?本文為你介紹關于廣西城鄉居民醫保怎么報銷及報銷比例政策說明相關知識。
自治區醫療保障局、自治區財政廳等部門近日印發《關于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城鄉居民醫保人均籌資標準新增30元,大病保險保障功能再提高,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
根據《通知》,城鄉居民醫保各級財政人均補助標準在2018年的基礎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達520元。
《通知》明確了2020年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按照每人不低于250元的標準繳納;國家對個人繳費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城鄉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含未脫貧貧困人口、兩年繼續扶持期內脫貧人口)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補助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另一方面,提高大病保險保障功能,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即在2018年人均籌資標準上增加15元。降低并統一大病保險起付線,原則上按統計部門最新公布的上一年度廣西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低于該比例的,可不做調整。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需轉區外治療的,按轉外就醫管理辦法經設區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批準并辦理轉院手續的,超出大病起付線部分合理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統一為60%。
大病保險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政策傾斜繼續按現有政策執行,即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10%,全面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