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萍鄉市民城鄉居民醫保怎么報銷呢?所需材料和報銷流程比例是如何規定的?本文為你介紹關于萍鄉城鄉居民醫保怎么報銷及報銷比例政策說明相關知識。
學生、兒童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年滿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其他城鎮居民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0%。
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治療二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治療起,不再收取起付標準的費用。轉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規定的轉入或再次入住醫院起付標準補足差額。
萍鄉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從上面不難知道,今年萍鄉市城鎮居民醫保報銷按照一至三的醫院級別來計算,其中兒童報銷比例為65%、60%、55%,年滿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報銷比例為65%、60%、50%,其他城鎮居民報銷比例為60%、5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