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伊春市民城鄉居民醫保怎么報銷呢?所需材料和報銷流程比例是如何規定的?本文為你介紹關于伊春城鄉居民醫保怎么報銷及報銷比例政策說明相關知識。
1、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報銷
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給付范圍內的藥品,分為甲類和乙類兩種。甲類藥物是指全國基本統一的、能保證臨床治療基本需要的藥物。乙類藥物目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自身情況調整,這類藥物先由職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費用后,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范圍,并按基本醫療保險給付標準支付費用。
2、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臨床診療必須、安全有效、費用適宜;
(2)由物價部門制定了收費標準;
(3)由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提供的定點醫療服務范圍內。
3、基本醫療服務設施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費用的報銷涵蓋由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參保人員在接受診斷、治療和護理過程中所必須的生活服務設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費或門(急)診留觀床位費。
伊春醫保報銷的范圍是什么?由上可知,伊春市醫保報銷的范圍為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和基本醫療服務設施等所產生的醫療費用的報銷,注意,這些范圍內的報銷對象都有著各自不同的報銷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