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張家口市民城鄉居民醫保怎么報銷呢?所需材料和報銷流程比例是如何規定的?本文為你介紹關于張家口城鄉居民醫保怎么報銷及報銷比例政策說明相關知識。
1. 起付標準
統籌區內鄉鎮衛生院150元,一級醫療機構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300元,縣、區屬二級醫療機構400元,市屬及其他二級醫療機構800元,三級醫療機構1500元;轉外醫療機構3000元。每次住院均扣除起付標準;一個自然年度內多次住院的,縣、區屬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起付標準依次降低10%,但最低不得低于300元。
2.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報銷標準
統籌區內鄉鎮衛生院95%,一級醫療機構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85%,縣、區屬二級醫療機構80%,市屬及其他二級醫療機構70%,三級醫療機構60%;轉外醫療機構55%。
參保人員符合規定的住院分娩費用按以下標準予以補助:順產1000元,剖腹產2000元。因產后并發癥等產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