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療救助是指依托城鎮居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結算平臺,資金投入穩定、服務平臺共用、信息資源共享、結算支付同步、管理運行規范、救助效果明顯、能夠為困難群眾提供快捷服務、覆蓋城鄉科學規范的一種新型醫療救助制度。那么甘肅大病救助有哪些政策規定呢?甘肅大病救助報銷比例及報銷范圍是什么?以下內容僅供參考!
從蘭州市人社局獲悉,我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甘肅分公司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按規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標準在一個參保年度內,統籌基金支付限額為3萬元為彼標準進行補償;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補償標準為參保居民住院費用按現行醫保政策規定報銷后,個人合規自負部分達到起付線5000元的納入大病保險,以個人合規自負超過5000元的部分為補償基數,報銷比例分段遞增。
執行時間:今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
根據《甘肅省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要求,我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自實施之日起,蘭州市城鎮居民大額醫療補助有關政策停止執行。蘭州市醫療保險局承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甘肅分公司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具體政策及經辦事宜由省醫改辦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甘肅分公司進行解釋。
同時,參保居民2015年12月31日前異地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在2015年12月31日前持相關手續在市醫保局辦理結算手續,逾期不再受理。
補償標準:基本醫保一個參保年度報3萬元
據了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償標準為,依據《實施方案》,從2015年1月1日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標準在一個參保年度內,統籌基金支付限額為3萬元(包括住院和特殊疾病長期門診費用)。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補償標準為,全市參保居民住院費用按現行醫保政策規定報銷后,個人合規自負部分達到起付線5000元的納入大病保險,以個人合規自付超過5000元的部分為補償基數,報銷比例分段遞增。補償基數0-1萬元(含1萬元)報銷50%;1-2萬元(含2萬元)報銷55%;2-5萬元(含5萬元)報銷60%;5萬元以上報銷65%。對在市級以下醫療機構就醫的,按照市、縣級在規定報銷比例基礎上分別提高5%和10%比例進行補償。
另外,對于2015年1月1日(含)后出院的患者,在基本醫保報銷后,可將無第三方責任人的意外傷害納入大病保險資金補償范圍,封頂2萬元!⊙a償流程:保險公司在便民窗口再次報銷
補償流程方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現行的住院結算流程不變。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補償流程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甘肅分公司在城鎮居民醫保現有的定點醫療機構、蘭州市醫保經辦機構設立便民服務窗口,2015年起參保居民住院費用按現行醫保政策報銷后,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甘肅分公司在便民窗口予以再次報銷。
所需資料:分普通住院和意外傷害住院
普通住院和意外傷害住院兩種情況的大病保險補償所需資料各有不同。
普通住院:本市內住院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社?、住院病歷復印件、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憑證原件、住院費用清單。異地住院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社保卡、住院病歷復印件、醫保報銷憑證原件(加蓋紅章)、住院費用清單、住院費用結算票據復印件。
意外傷害住院:本市內住院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社保卡、住院病歷復印件、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憑證原件、住院費用清單、必要的意外事故證明。異地住院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社保卡、住院病歷復印件、醫保報銷憑證原件(加蓋紅章)、住院費用清單、住院費用結算票據復印件、必要的意外事故證明。
大病醫保包括哪些病?
得了重大疾病,后續的治療費用是一筆非常大的經濟負擔,國家為減輕居民的患病的經濟負擔將一些重大疾病納入大病醫保范疇之中,其中納入大病醫保的20種疾病:兒童白血病、先心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