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內蒙古很多人都在繳納社保和醫保,對于農村醫療保險和社保,相信很多人到現在還分不清楚。農村醫療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可以讓廣大農民享受到農村醫療保險的實惠政策。然而社保是城鎮職工或者說是城鎮戶口的自由職業者參加的。那么內蒙古農村醫療保險報銷范圍是什么呢?內蒙古農村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和流程是怎么樣的?小編整理了關于內蒙古農村醫療保險的相關知識,可供參考!
內蒙古新農合報銷比例
一、內蒙古新農合醫院報銷比例
全區范圍內的一級醫院需全部使用甲類藥品和國家基本藥物、常用低價藥;不得使用目錄外藥品;
二級醫院甲類藥品和國家基本藥物、常用低價藥使用比例需占藥品總費用的80%以上;目錄外藥品使用比例不得超過藥品總費用的5%;
三級醫院甲類藥品和國家基本藥物、常用低價藥使用比例需占藥品總費用的60%以上;目錄外藥品使用比例不得超過藥品總費用的10%。
蒙藥、中藥院內制劑實行申報制度,由醫療機構申報,經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審核后決定是否列入新農合報銷藥品目錄,列入可報銷范圍的藥品僅限在本院使用。
二、內蒙古新農合重大疾病保障方式
1、兒童先天性病、急性白血病、重性精神病、終末期腎病、耐多藥肺結核、布魯氏桿菌病、唇腭裂7種重大疾病采取新農合單病種補償方式;I型糖尿病、甲亢2種慢性疾病采取特殊門診治療補償。單病種購買商業保險的12種疾病由商業保險公司補償,實際補償比例不低于70,補償范圍可以不受新農合藥品報銷目錄和診療項目目錄限制。
2、已出臺單病種補償政策的6種重大疾病按相關文件確定的補償標準執行。
3、唇腭裂手術實行限價治療,新農合報銷70,其余部分積極爭取其他慈善機構補助;I型糖尿病、甲亢兩種慢性疾病的實際補償比例累計不低于70%。
三、內蒙古新農合部分補償方式
新農合基金部分補償診療項目發生的費用,各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部分項目補償比例由原來的60%提高到80%。起搏器、人工晶體、人工關節、人工喉、人工股骨頭、小兒人工耳蝸、小兒先心病手術體內置放材料、血管支架等體內置換的人工器官、體內置放材料及高值醫用耗材等醫用材料費用,國產的個人先自付部分由原來30%調整為20%,按80%計入可補償費用,進口的個人先自付部分由原來60%調整為50%,按50%計入可補償費用。
四、內蒙古新增報銷藥品
其所載藥品共計1988個品種,其中西藥1052種、中成藥720種、民族藥216種,單增腫瘤治療藥物4類29種。甲類藥品和國家基本藥物、常用低價藥全額列入報銷基數,其中國家基本藥物可在各定點醫療機構原報銷比例基礎上提高10%,民族藥(蒙藥)可在原報銷比例基礎上提高15%;乙類藥品按90%納入報銷基數。
五、內蒙古新農合保障人群
凡參加新農合的參合人,患兒童先天性病、急性白血病、終末期腎病、婦女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耐多藥肺結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布魯氏桿菌病等,其發生的醫藥費用均列入大病保障范圍。
其中,乳腺癌、宮頸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急性心肌梗死、腦梗死、慢性粒細胞白血病、血友病和艾滋病12個病種采取單病種形式購買商業保險保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