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出來,面臨的頭幾件事中,落戶是一件大事,上戶口雖然流程簡單,可入錯地方,后期會很麻煩。新生兒落戶最近新規定有哪些?新生兒如何落戶?新生兒辦理戶口要準備哪些資料?
感謝訪問《2017菏澤新生兒落戶政策入戶手續辦理流程以及上戶口相關材料》,如下是最新菏澤新生兒落戶政策,暫定2017年繼續沿用這份說明。如有變動,請以官網公布為準。
出生人口落戶要嚴格執行在經常居住地隨父或隨母自愿的要求,原則上不準單獨立戶或隨他人落戶。對父母雙方死亡、失蹤、出國(境)定居、服兵役或屬在校學生等特殊情況的,公安派出所應將調查核實材料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新生兒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處落戶。對異地落戶后投靠父母的,縣級公安機關要及時與遷出地公安機關聯系核查后方可辦理準遷手續。棄嬰、孤兒以及收養登記的落戶仍按原規定執行
《出生醫學證明》是辦理出生人口戶口登記的法定證件,無需村(居)或鄉鎮、街道辦事處開具落戶介紹信。1周歲以內的新生嬰兒,公安派出所應根據其父母申請、居民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和結婚證(非婚生不需提供),當場予以辦理。超過1周歲且持有《出生醫學證明》申報出生登記的嬰幼兒,公安派出所應在調查核實基礎上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后予以辦理;對因特殊情況確實無法取得《出生醫學證明》的,公安派出所應根據當事人提供的司法鑒定機構親子關系證明、住院分娩記錄等檔案材料,在調查核實基礎上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后辦理。
出生登記的,所在地縣級公安戶政部門應直接予以受理,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出生登記并將有關材料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存檔,責成派出所為群眾發放《居民戶口簿》;縣級公安戶政部門不予受理或辦理的,所在設區市公安戶政部門應直接予以受理,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出生登記并將有關材料依次轉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存檔,責成派出所為群眾發放《居民戶口簿》。
進一步加大出生登記管理力度。依法申報出生登記是每個公民應有的權利。各級公安機關特別是基層派出所戶籍民警要強化宗旨觀念,增強服務意識,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行戶籍管理規定,依法保障出生人口申報出生登記的法定權利。特別是對未婚生育、計劃外生育、超計劃生育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絕不允許隨意設立任何前置程序和附加條件,絕不允許推諉扯皮、久拖不決甚至拒絕受理,絕不允許造成黑人、黑戶。經調查核實,基層派出所拒不受理或辦理
三、進一步嚴肅出生登記工作紀律。規范公民出生登記是公安機關深入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實踐教育活動的重要體現,是加強和完善戶籍管理制度、提升執法公信力的重要內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舉措。各級公安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關于進一步改進作風切實解決辦戶口難辦證難的部署要求,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崗位責任,強化督導檢查,實行剛性問責,切實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凡出生登記符合政策規定,基層派出所民警在辦理過程中故意刁難群眾、被新聞媒體曝光、群眾投訴舉報,或者利用職務之便辦理虛假戶口登記的,經調查屬實,一律停止執行職務,并嚴肅追究紀律責任;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