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
新生兒參加居民醫保。
二、負責科室
株洲市醫療保險處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科。
三、辦事依據
《株洲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株政發〔2017〕13號)。
四、申請條件
未參保但符合參保條件的新生兒。
五、提供資料
新生兒戶口本及復印件(戶籍不在本市的還須提供居住證)、出生證明。
六、辦理程序
1、經辦人攜帶相關資料申請辦理參保。
2、辦理人查閱后收取復印件存檔,登陸居民醫保參保系統為新生兒辦理參保。
3、如新生兒在出生后28天之內(含28天)辦理參保,辦理人為新生兒進行信息解凍,出生后其醫保便在有效狀態;如新生兒出生后超過28天的,辦理人告知新生兒待遇政策:當月參保,次月1日生效。
七、辦理地點
原則上只在區醫保辦理新參保,市醫保只辦理政策咨詢和費用報銷。
1、天元區社保中心
天元區黃河北路71號火炬大廈1樓大廳醫保窗口
2、荷塘區城鄉居民醫保管理服務中心
荷塘區新華東路281號金科大廈政務服務中心1樓8號窗口
3、蘆淞區城鄉居民醫保管理服務中心
蘆淞區太子路政務中心1樓13號窗口
4、石峰區城鄉居民醫保管理服務中心
石峰區響田東路268號政務中心2樓6號窗口
5、云龍示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科
云龍示范區云龍大道88號政務中心1樓
6、各街道勞保站和社區居委會(僅10-12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