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出來,面臨的頭幾件事中,落戶是一件大事,上戶口雖然流程簡單,可入錯地方,后期會很麻煩。新生兒落戶最近新規定有哪些?新生兒如何落戶?新生兒辦理戶口要準備哪些資料?
《贛州新生兒落戶政策入戶手續辦理流程以及上戶口相關材料》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一篇最新贛州新生兒落戶口的政策說明,文章向大家展示了最新的新生兒落戶口的條件需要準備的材料以及流程等等,由于該政策還未接到正式的更新通知故繼續沿用此份,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辦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轉省公安廳關于進一步改革戶籍管理制度推進我省城市化進程意見的通知》(贛府發[2002]13號)《中共贛州市委贛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贛市發[2005]27號)
二、辦理條件及手續
1、落戶(1)新生嬰兒落戶:堅持隨父隨母落戶自愿的原則。持父母《戶口簿》和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
三、辦事地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四、辦理流程
1、以下憑相關手續材料直接在派出所辦理:
(1)本市縣(區)直系親屬農村遷農村或城鎮遷城鎮的戶口遷移。
(2)跨市縣(區)戶口遷移。
(3)立戶和分戶。
(4)新生嬰兒落戶。
五、辦理時限
(1)凡公安派出所直接辦理的事項:只要符合規定的條件和手續,應當場予以辦理。對材料不全的,應先受理,待補全手續后確保第二次辦成。
(2)凡派出所受理由縣、市(區)以上公安機關審批的事項:只要符合條件,所規定的材料齊全,派出所必須在三個工作日之內上報縣、市(區)公安機關,縣、市(區)公安機關必須在五個工作日之內辦結并批復給派出所,派出所必須在接到批復即日起三天之內告知當事人。
六、責任部門派出所、縣(市、區)公安局(分局)戶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