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如何辦理醫保?
新生兒落戶即可參加醫保,新生兒參保的手續其實很簡單。家長須先為寶寶報戶口,取得身份證號碼,然后帶上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保障所,即可辦理參保手續。
另外, 小編提醒大家,新生兒如何辦理醫保?還與當地的醫療保險政策有關,建議大家可以向當地的社保局咨詢新生兒醫療保險政策相關問題,包括新生兒辦理醫保的待遇標準、新生兒辦理醫保的繳費標準等等。
根據南寧市有關規定,新生兒在出生3個月內參保繳費的,從出生時開始享受相關規定的醫療保險待遇。因此,新生兒監護人在新生兒出生3個月內,應持新生兒戶口簿及身份證、1寸彩色證件照片1張到居住地社區居委會申報參保,并由社區居委會統一辦理參保手續,新生兒監護人接到繳費通知單后,及時到居住地居委會繳納相應的醫療保險費。
新生兒如何辦理醫保?具體的參保手續如下:
新生兒在報入本市戶籍后,到鄰近的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醫保服務點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領取《社會保障卡》或者《醫保卡》和《就醫記錄冊》作為門急診醫療的就醫憑證;再憑繳費憑證到戶籍所在街道(鎮)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領取《少兒住院基金醫療證》作為住院醫療的就醫憑證。新生兒參保后的醫保待遇 從出生之日起享受,已經由個人現金支付的醫療費用,可以到就近的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醫保服務點審核報銷。本市持居住證人員的子女在居住證達到標準積分》后,參照本市戶籍的新生兒辦理登記繳費和審核報銷手續。
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期限
根據原勞動部1994年發布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規定,醫療期是指用人單位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原勞動部1994年發布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對醫療期主要有以下幾條規定:
(1)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實際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2)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3)企業職工在醫療期內,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保險待遇按照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4)企業職工非因工致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準(試行)》(勞社部發[2002]8號)執行)。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中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5)企業職工非因工致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醫療期滿,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準(試行)》(勞社部發[2002]8號)執行)。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系,并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
(6)醫療期滿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