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陜西省民政廳獲悉,我省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將設有三種醫療救助方式,其救助標準已經明確。
資助參保參合:對重點救助對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繳費部分進行補貼,特困供養人員給予全額資助,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按其家庭困難程度分類別、分標準給予定額資助。具體資助辦法由市、縣(區)政府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醫療救助資金籌集情況等研究制定。
門診醫療救助:特困供養人員醫療救助政策范圍內個人自負費用給予全額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醫療救助政策范圍內個人自負醫療費用在年度限額以內按不低于50%的比例給予救助,日常門診每人每年不超過1000元,重特大疾病門診每人每年不超過5000元。
住院醫療救助:對于基本醫療住院救助,救助對象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后,醫療救助政策范圍內個人自負部分不超過當地大病保險起付線的,特困供養人員給予全額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救助,年度累計封頂線不低于1.5萬元;低收入救助對象、特定救助對象按不低于50%的比例救助,年度累計封頂線不低于1.2萬元。對于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救助對象單次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后,醫療救助政策范圍內個人自負部分超過當地大病保險起付線的,經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后,特困供養人員給予全額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按不低于70%的比例給予救助,年度累計救助封頂線不低于3萬元;低收入救助對象、特定救助對象按不低于50%的比例給予救助,年度累計救助封頂線不低于2萬元;因病致貧對象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救助,年度累計救助封頂線不低于1.5萬元。而對于全費用定額醫療救助,意見規定,重點救助對象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住院醫療救助和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后,個人自負部分超過當地上年度人均住院醫療費用的,給予一次性2000元的全費用定額醫療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