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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率先實現了全省大病醫療保險政策的統一,結合基本醫保,居民大病醫保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12萬元,一級、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報銷比例分別提高到90%、85%、80%,高于國家對大病保險實際支付比例不低于50%的標準。
全省實現大病醫保統一
近日,國家人社部召開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座談會,對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工作進行研究部署。27日,省社保局醫保處負責人就我省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政策進行解讀。
據省社保局醫保處負責人介紹,2009年,我省著手建立全省統一規范的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制度,以省政府《關于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設區市級統籌的意見》明確要求城鎮居民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參加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提出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條件下建立全省統一規范的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制度。隨著全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設區市級統籌的實現,目前全省11個設區市已全面建立了以政府主導、政策統一、管理規范、市級統籌、委托承辦、公開招標、服務一體為特色的大病醫療保險制度,基本解決了大病保障問題。
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12萬
據悉,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的功能主要為對超過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高額醫療費用,由居民補充醫保給予一定補償。記者了解到,我省大病醫療保險制度籌資水平為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同時,待遇水平為基本醫保封頂線以上大額費用,一級、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分別為90%、85%、80%,結合基本醫保,居民大病醫保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12萬元。
報銷比例高于國家標準
省社保局醫保處負責人表示,相對比國家政策,我省的居民大病醫保政策有幾大特色:一是統一了居民大病醫保支付范圍,對超過基本醫保統籌基金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給予一定補償,且完全遵照基本醫療保險“三個目錄”執行;二是方便了參保人員,大病醫療保險與基本醫保信息系統相銜接,并且在醫保經辦大廳設支付窗口,經辦、管理、服務實現一體化;第三,提高了參保人員醫保待遇,居民大病醫保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12萬元,一級、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報銷比例分別提高到90%、85%、80%,高于國家對大病保險實際支付比例不低于50%的標準。
11月26日,大江網記者從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江西將從2010年1月1日開始在全省全面推行城鎮居民醫保市級統籌。推行市級統籌后,籌資標準提高,全省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籌資標準確定為成年人每人每年220元,此外,與此相對應的城鎮居民醫保的待遇水平也將有所提高,且提高了報銷比例和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推行城鎮居民醫保市級統籌后,將取消城鎮居民醫保享受待遇等待期制度。居民可隨時參保隨時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新生兒出生之日起視同參保,不設立等待期,但需在出生后1個月之內補辦申報繳費手續。
籌資標準提高成年人每人每年220元
據了解,推行市級統籌后,全省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籌資標準確定為成年人每人每年220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設區市為26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50元。分別較上年度提高30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設區市提高70元)和60元。
最高支付限額提高為成年人3萬未成年人6萬
據悉,城鎮居民醫保的待遇水平將有所提高。城鎮居民醫保門診家庭補償金額確定為成年人50元,未成年人15元。較去年分別提高21.5元和1.5元;并降低了住院起付標準,確定住院起付線分別為一級醫療機構100元、二級醫療機構200元、三級醫療機構300元。在原基礎上分別降低50元、150元和250元。
同時,提高了報銷比例和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報銷比例按照1至3級醫療機構不同,分別為75%、65%和55%(實行260元籌資的統籌地區分別為80%、70%和60%)。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成年人為3萬元,未成年人為6萬元,分別提高了1萬元和3萬元。此外,全省統一規范了門診特殊慢性病病種及待遇。統一全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慢性病為惡性腫瘤、血友病等12種。規定門診特殊慢性病執行住院醫療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
產前檢查等按普通門診結算住院分娩按住院結算
意見指出,城鎮居民醫保市級統籌,主要是在保障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建立了城鎮居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其次是保障了生育婦女孕期、產時及產后的基本醫療。將參保的生育婦女因生育需要進行早孕檢查與建冊、產前檢查、產后訪視等按普通門診結算,住院分娩按住院結算。
新生兒出生之日起視同參保不設立等待期
記者獲悉,推行城鎮居民醫保市級統籌后,將取消城鎮居民醫保享受待遇等待期制度。居民隨時參保隨時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城鎮居民自參保領取醫療保險卡次日起即可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新生兒出生之日起視同參保,不設立等待期,但需在出生后1個月之內補辦申報繳費手續。同時,實行設區市統籌后,設區市各縣(區)實行“一卡通”,居民看病就醫不再辦理轉診轉院和異地安置就醫手續,方便群眾看病就醫。
據了解,2012年的收費標準較2011年有所改變:一是住院報銷比例又提高了,三級醫院的報銷比例由60%提高到70%,二級醫院的報銷比例由70%提高到80%,一級醫院的報銷比例由80%提高到85%;二是住院報銷最高封頂線又提高了,年度最高封頂線可達12萬元;三是特殊病門診報銷比例也提高了,由2011年度的60%的報銷比例提高為:三級醫院70%,二級醫院80%,一級醫院85%。
吉安彭先生:因為要做一個小手術,我最近為孩子補辦了吉州區城鎮居民醫保,準備在吉安市內的醫院就診。請問,醫保的報銷比例是多少?
記者跑腿:記者從吉州區醫保局獲悉,根據吉安市人民政府相關文件規定,吉州區城鎮居民醫保報銷比例分3個檔次:一級醫院起付線為100元,報銷比例為醫保范圍內90%;二級醫院起付線為200元,報銷比例為醫保范圍內75%;三級醫院起付線為300元,報銷比例為醫保范圍內60%;市外醫院起付線為300元,報銷比例為醫保范圍內50%。
為進一步提高江西省贛州市大余縣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待遇,切實減輕參保人員個人醫藥費用負擔,大余縣近日對已參加2009年度城鎮職工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并在2009年度內發生的住院或特殊門診在“三個目錄”范圍內個人負擔在5000元以上的參保人員實行二次補償。
此次“二次補償”按其2009年度內發生的住院或特殊門診在“三個目錄”范圍內個人負擔在5000元以上的按三個分段分不同的標準進行補償,即①50001-10000元部分城鎮職工按50%、城鎮居民按30%給予補償;②10000以上(城鎮職工)、10001-15000元部分(城鎮職工)城鎮職工按60%、城鎮居民按40%給予補償;③15000元以上部分(城鎮居民)按50%給予補償,同時符合補助標準且享受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參保居民、“4050”人員參保人員補助比例相應提高10%。全年二次補償最低金額為2560元,最高金額達85670元。
據悉,大余縣此次“二次補償”所需資金由2009年度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節余部分組成,發放“二次補償”總金額達260余萬元,受惠人數5608余人,在保證醫療保險基金安全運行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緩解了患病參保人員的實際困難,此舉獲得不少人民的由衷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