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凡是參加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并全額繳費的參保(合)人,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個人承擔費用單次或累計超過一定數額(城鎮居民為10000元,農村居民為8000元)的部分,可以至少報銷合規醫療費用的50%。
西安大病保險報銷起付標準:
一個醫療年度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1萬元、新農合參合人員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8000元以上部分均可享受大病保險補償政策。
報銷標準:
超過起付標準的個人自付費用部分按分段比例累進補償。自付費用在1萬元(新農合為8000元)-5萬元(含5萬元)部分的,按50%予以補助;自付費用在5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部分的,按60%予以補助;自付費用在10萬元以上部分的,按80%予以補助,限額不設封頂線。
報銷流程:
參保人員在完成基本醫保報銷后,由參保人或其家屬到居住地所屬服務網點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在事實清楚、材料齊備的前提下,中國人壽本著“簡化手續,快速處理,及時賠付”的原則,將在15個工作日內進行給付,將大病保險賠付金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轉入參保人員賬戶。
報銷地點:
西安市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服務機構地址電話一覽
在大病報銷中以下事項不予費用報銷:
門診(含門診慢性病等)、急診門診;未經醫保部門批準,在本市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急診住院除外);生育、計劃生育及因工(公)負傷類的醫療;在零售藥店購藥;使用超出《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范圍以外的藥品以及《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明確規定的單味或復方均不支付費用的中藥飲片及藥材。
各類器官、組織移植的器官源及組織源;人工器官和體內置放材料,超過城鎮基本醫療保險限價規定兩倍以上部分;超過國家、省、市物價部門規定及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待遇標準。
對突發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災害等因素所造成的大范圍急、危、重病人的搶救;西安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和范圍中明確不予支付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