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醫療報銷分兩部分
一:門診(門診費?800%門檻費)50%
二:住院(住院費?800或1300或1700的門檻費)(85%【在職的】或90%【退休的】)
自費藥除外
門診部分重癥疾病的醫療費用報銷:
(1)職工就醫,由統籌基金支付80%,個人自付20%;
(2)退休人員就醫,由統籌基金支付85%,個人自付15%。
大額醫療保險:
(!)3萬元以上至10萬元(含)的醫療費用,大額醫療保險費支付94%,個人自付6%;
(2)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含)的醫療費用,大額醫療保險費支付96%,個人自付4%;
(3)20萬元以上的醫療費用,大額醫療保險費支付98%,個人自付2%
從2012年開始,天津將提高城鄉醫保的籌資標準,并提高相應的報銷待遇。目前,新一年的繳費工作已經啟動,截至12月底前,市民可到所在地的街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咨詢辦理繳費。與此同時,針對近期咨詢繳費的一些市民比較關注的參保繳費、看病報銷的新政策,10月9日市人社局的有關負責人進行了詳解。
關注一:哪些人能參保?
沒參加職工醫保的都能參保
自今年9月份201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啟動以來,市民咨詢最多的問題就是到底哪些人群可以參保?對此,人社局表示,只要目前沒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都可以參保。參保范圍主要包括三類人群:一是學生兒童;二是全體農村居民;三是城鎮居民。
關注二:繳費期為何時?
不同人群繳費期不同
據介紹,城鄉醫保的申報繳費期是每年9月份到12月份,符合條件人員可以辦理參保手續,逾期不再受理。新生兒可以隨時參保。待遇享受期為:就讀的學生兒童為參保當年9月份至次年8月份。其他居民為次年1月份至12月份。
關注三:新政策帶來何變化?
五項醫療費用都能報銷
據悉,從2012年開始,天津提高了城鄉醫保的籌資標準,同時提高了報銷標準,“住院、門急診大額醫療費用、學生意外傷害、生育費用、門診特殊病”五項醫療費用都能報銷。
(一)住院醫保待遇。
學生、兒童在一個年度內發生的18萬元以下的住院醫療費,在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比例為75%;在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400元,報銷比例為65%;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
成年居民在一個年度內發生的住院醫療費,按照下表標準報銷:(表一)
其中,一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400元,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城鄉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治療二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治療起,不再收取起付標準的費用。轉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規定的轉入或再次入住醫院的起付標準補足差額。
(二)門急診大額醫療費用的報銷標準。
在一個年度內,城鄉居民在一級醫院和社區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為600元,最高支付限額為3000元,報銷比例為50%。
(三)學生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待遇。
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天津還建立統一的學生兒童意外傷害附加保險,解決學生兒童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醫療費用補償和傷殘、死亡補助問題。(表二)
(四)生育待遇。
參保孕產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實行剖宮產的,按照每出生一人報銷800元的標準執行;以其他方式生產的,按照每出生一人報銷600元的標準執行,同時享受100元的生育補助。
(五)門診特殊病。
門診特殊病的報銷按照住院對待。門診特殊病包括:腎透析、腎移植術后抗排異、癌癥的放療化療和鎮痛治療、糖尿病、肺心病、紅斑狼瘡、偏癱、精神病、血友病、肝移植術后抗排異、癲癇、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一個年度內起付標準為300元,分別發生住院和門診特殊病治療的,門診特殊病和住院起付標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合并執行一個起付標準。發生兩種以上門診特殊病種醫療費的,合并執行一個起付標準。
定期撫恤補助救助標準調整
10月9日,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局聯合下發《關于調整我市享受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救助對象醫療救助標準及用藥管理辦法的通知》,對天津享受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救助對象醫療救助標準及用藥管理辦法作出新規定,并從2012年1月1日開始執行。
《通知》規定:一、享受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住院期間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在基本醫療保險三個目錄內其個人負擔部分按照下列標準和對象類別給予政府醫療補助: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補助80%;老復員軍人、病故軍人遺屬、無工作單位的七至十級傷殘人員補助70%;帶病回鄉退伍人員、參戰參試退役人員補助60%。二、救助對象住院期間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在基本醫療保險三個目錄內其個人負擔部分按照下列標準分段救助:20000元以下部分救助50%,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部分救助55%,取消年度報銷封頂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