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佛山市大病醫保相關信息
佛山市異地務工人員大病救助試行辦法
為進一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異地務工人員融入佛山,堅持以人為本,突出惠民、利民導向,持續提升市民幸福感與社會和諧度,制定本辦法。
一、救助對象
在佛山市工作或居住滿兩年及以上,因罹患重大疾病造成個人醫療費用負擔過高導致生活困難的異地務工人員,以及其在佛山市就讀的子女(含幼兒園)。
二、救助條件
(一)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佛山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4倍及以下。
(二)在佛山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產生的醫療費用,扣除現行的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商業保險報銷和接受其他社會救助部分費用后,個人自費部分在一個年度內累計達到2萬元及以上的。
同時符合以上條件的可申請救助。
三、救助標準
對于符合救助條件并通過審批的救助對象,依據其醫療費用情況給予一定比例的救助資金。具體救助標準如下:
(一)個人自費部分在2萬元及以上、3萬元以下的,給予5千元救助資金;個人自費部分在3萬元及以上、5萬元以下的,給予1萬元救助資金;個人自費部分在5萬元及以上的,給予2萬元救助資金。
(二)最高救助金額為2萬元,未達到最高救助金額的申請者可再次申請,但再次申請依據必須是新發生的個人自費部分醫療費用,以往申請所用的醫療費用票據不可重復作為申請依據。
四、資金來源
(一)市財政局依據國家規定,從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醫療救助地方留成的資金中安排救助資金。
(二)在市慈善會設立“異地務工人員大病救助”項目,對外接收企事業單位和國內外社會組織(團體)、個人的捐贈或資助。
五、不予救助情形
(一)因自身違法、犯罪、自殺、自殘、打架斗毆、吸毒、酗酒等行為導致身體損害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因精神病導致上述行為的除外。
(二)非功能性組織或器官整容、矯形手術等治療及由此引起的并發癥、后遺癥所產生的醫療費用。
(三)因醫療事故產生的醫療費用。
(四)不能提供有效醫療費用單據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申請材料
(一)《佛山市異地務工人員大病救助申請表》兩份,可在佛山市慈善會網站下載或到各區慈善會、各鎮(街道)慈善會或社會工作局領取。
(二)身份證明。本人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參保者需提供市社;鸸芾砭只蚋鲄^社;鸸芾聿块T出具的《個人參加社會保險參保證明表》,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勞動合同或用工證明,學生需提供所在學校入學或就讀相關證明。
(三)家庭生活困難情況證明。提供以下證明中的一種:1.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難證明;2.居住地村(居)委會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難證明;3.家庭成員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具上述證明的由市慈善會組織調查。
(四)醫療費用單據。包括疾病診斷證明書,住院醫療費用收據,社保及其他保險結算單原件及復印件;轉到外地就醫者還須提交佛山市內收治醫院的轉院或社保部門同意轉院的證明。單據開票日期在申請受理日之前1年內有效。
(五)與申請者或其監護人身份證姓名相符的銀行存折復印件。
以上申請材料,醫療費用單據復印件交市慈善會存檔,不予退還申請人;相關證件的原件經查驗后歸還申請人。
七、審批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由本人、監護人或授權委托人持相關材料到鎮(街道)慈善會或社會工作局申請。
(二)鎮(街道)慈善會或社會工作局受理并在申請材料加具意見后匯總報區慈善會。
(三)區慈善會初審合格并加具意見后將所有申請材料匯總報市慈善會。
(四)市慈善會匯總并審核申請材料。
(五)市慈善會將審核結果以及申請人基本信息在佛山市慈善會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將申請材料報市民政局審批。
(六)市民政局審批后,屬于財政資金救助的,將救助對象名單、救助金額及銀行賬戶信息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將救助金支付給救助對象;屬于社會捐助資金救助的,由市慈善會把資金劃撥給救助對象。不同意救助的,由市慈善會書面告知申請人并退還申請材料。
審批程序完成后,在佛山市民政局網站和佛山市慈善會網站公布救助對象名單。在申請過程中或在審批通過后尚未發放救助金時救助對象病故的,不再對其予以救助。
八、捐款方式
(一)現場捐款。
地址:佛山市禪城區金魚街49號二座首層佛山市慈善會。
電話:0757?83035554,傳真:0757?83033222。
(二)銀行劃款或網上銀行捐款。
戶名:佛山市慈善會。
賬號:44001668836059988888。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佛山季華支行。
匯款項目注明“異地務工人員大病救助金”。
九、罰則
(一)申請人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救助金的,給予批評教育或警告,并追回其冒領的救助金,以后不得再申請;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工作人員有意隱瞞或歪曲事實、擅自改變救助金發放數額,以及貪污、挪用救助金的,由其所在部門、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批評教育,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十、附則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市民政局負責解釋并根據實施情況適時進行評估和修訂
一、佛山市大病醫保的范圍包括哪些
大病保險,指的是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對城鄉居民因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報銷,目的是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使絕大部分人不會再因為疾病陷入經濟困境。2012年8月3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六部委《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布,明確針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人大病負擔重的情況,引入市場機制,建立大病保險制度,減輕城鄉居民的大病負擔,大病醫保報銷比例不低于50%。
二、佛山市大病醫保保障對象
大病保險保障對象為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合)人。
三、佛山市大病醫保資金來源
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不再額外增加群眾個人繳費負擔。
四、佛山市大病醫保保障標準
患者以年度計的高額醫療費用,超過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判斷標準,具體金額由地方政府確定。
五、佛山市大病醫保保障范圍
佛山市大病醫保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要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相銜接。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應按政策規定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在此基礎上,大病保險主要在參保(合)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償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高額醫療費用,可以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判定標準,具體金額由地方政府確定。合規醫療費用,指實際發生的、合理的醫療費用(可規定不予支付的事項),具體由地方政府確定。各地也可以從個人負擔較重的疾病病種起步開展大病保險。
六、佛山市大病醫保各地措施
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改委、衛生廳等部門聯合制訂的《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從保障內容、特定病種和困難群體保障、資金籌集、承辦方式等七個方面,明確了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啟動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實施意見》明確,大病保險保障對象為所有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人員。當參保(合)人員住院費用按現行醫保政策規定報銷后,對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達到起付線的,納入大病醫療保險,實際報銷比例不低于50%,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含基本醫保在內原則上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20萬元。
佛山市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原則上按當地城鄉居民當年醫;I資標準的5%予以安排,不再向參保(合)人另外收取大病保險費用。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高籌資標準。
《實施意見》還提出,將進一步提高特定病種和困難群體保障水平,對尿毒癥、兒童白血病等20類特定病種,按照“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方式,民政救助對象其合規醫療費用實際支付比例不低于90%。
此外,福建省紅十字會在新農合、城鎮醫保、商業保險、民政救助等報銷補償后,存在醫療費用負擔仍然過重、經濟陷入困境甚至無法維持繼續治療的大病救助對象,將給予再一次的救助。
佛山市大病醫保擴容
我國農村醫療保障重點將向大病轉移。肺癌、胃癌等20種疾病全部納入大病保障范疇,大病患者住院費用實際報銷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達到90%。
納入大病保障的20種疾。簝和籽、先心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
佛山市大病醫保進展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3年10月25日上午10時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2013年第三季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展情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介紹,人社部積極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已有23個省份出臺大病保險實施方案,確定120個試點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