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村里在繳納新型農村醫療保險費用。去年是交90元,請問:新農合交多少錢?
大連社保局:為確保全市新農合工作持續健康發展,進一步促進醫療保障水平的提高,,大連市農村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20元,新農合籌資標準中各級政府補助與農民個人繳費比例不低于4:1。對于農村五保戶、低保戶等繳費困難群體參合個人繳費部分,要求由縣市區(先導區)財政通過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資金全額補助。
甘肅社保局:日前,省衛計委、省財政廳發出通知,明確我省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統一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費用收繳時應當以戶為單位,按年度一次性繳清(允許有條件的地區進一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五保戶、一二類低保戶等群體的個人參合資金,經核實后由民政部門代繳或部分代繳。收繳工作從8月10日開始,12月31日前結束。
太原社保局:今年個人繳費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其中農村低保和五保戶個人繳費將全部由民政救助資金承擔;以家庭為單位,農戶居民可自愿參合;農村中小學生隨父母參加戶籍所在地新農合;城中村和轉制村村民、進城務工農民及隨遷家屬、進城就讀農村學生可自愿選擇參加新農合,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可重復參保。
什么叫新農合?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采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2002年10月,中國明確提出各級政府要積極引導農民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09年,中國作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戰略部署,確立新農合作為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地位。今日,國家衛計委、財政部印發關于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準在的基礎上提高60元,達到380元。
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是由我國農民(農業戶口)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它為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所普遍存在的問題提供了一個范本,不僅在國內受到農民群眾的歡迎,而且在國際上得到好評。在1974年5月的第27屆世界衛生大會上,第三世界國家普遍表示熱情關注和極大興趣。聯合國婦女兒童基金會在1980~1981年年報中指出,中國的“赤腳醫生”制度在落后的農村地區提供了初級護理,為不發達國家提高醫療衛生水平提供了樣本。世界銀行和世界衛生組織把我國農村的合作醫療稱為“發展中國家解決衛生經費的唯一典范”。但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由于農村合作社體制的逐步解體,隨農村內的“工分制”瓦解,赤腳醫生無法通過從事醫療活動來換取工分進而獲得糧食等其他生活資料,赤腳醫生便完全喪失了外出行醫的動力。另外,由于合作社的瓦解無法再為村內衛生所的正常運行提供資金來源,導致村內的公共衛生機構無法繼續支撐而瓦解。所以從赤腳醫生和村內衛生所這兩方面來看,自從合作社體制瓦解以后,農村內的公共醫療機制基本上呈現著真空的狀態。合作醫療在將近50年的發展歷程中,先后經歷了20世紀40年代的萌芽階段、50年代的初創階段、60~70年代的發展與鼎盛階段、80年代的解體階段和90年代以來的恢復和發展階段。面對傳統合作醫療中遇到的問題,衛生部組織專家與地方衛生機構進行了一系列的專題研究,為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打下了堅實的理論基礎。1996年年底,、國務院在北京召開全國衛生工作會議,江澤民同志在講話中指出:“現在許多農村發展合作醫療,深得人心,人民群眾把它稱為“民心工程”和“德政””。隨著我國經濟與社會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認識到,“三農”問題是關系黨和國家全局性的根本問題。而不解決好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就無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也談不上現代化社會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也已表明,在農村建立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勢在必行。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2003年起在全國部分縣(市)試點,到2010年逐步實現基本覆蓋全國農村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