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社局官方網站近日發布《關于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調整部分政策征求社會意見的公告》,擬對居民醫保部分政策進行調整,此次政策調整主要涉及調整個人繳費標準、降低鄉鎮衛生院的住院起付標準等。
根據省人社廳和財政廳《關于做好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有關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5〕365號)要求,結合濟南市實際,自2016醫療年度繳費期起,將成年居民二檔個人繳費標準由每人每年100元調整為140元。
在降低鄉鎮衛生院的住院起付標準方面,擬自10月1日起,參保人在鄉鎮衛生院住院,發生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由400元降至200元。
在取消普通門診統籌起付標準方面,擬自10月1日起,參保人發生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內的普通門診統籌醫療費用,不再設起付標準。
征求意見時間截至9月30日,市民可將相關意見建議發郵件至郵箱:jnylbxc@163.com反饋,也可電話傳真至66605962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