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企業職工基本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基數調整申報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度職工基本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工作,根據《福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的通知》(榕政綜[2013]265號)、《福州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榕政辦[2010]246號)的規定,決定對企業職工基本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基數(含退休人員養老金,下同)進行調整,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7月6日—7月25日申報,于8月1日執行。
二、申報辦法
(一)窗口申報
1、用人單位于申報期內登錄福州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網站(地址:www.fzyb.gov.cn→信息查詢→繳費基數(含退休金)修改),輸入單位保險號、檔案號查詢本單位參保繳費數據,直接在網頁修改完成后發送至醫保中心,同時打印《參保人員工資、退休金變動申報明細表》紙質文檔,填報《參保單位工資、退休金變動申報匯總表》。
若用人單位參保總人數在10人以下,參保單位可直接填寫《參保人員工資、退休金變動申報明細表》、《參保單位工資、退休金變動申報匯總表》。
2、用人單位到窗口申報,應提交以下材料:
(1)《參保單位工資、退休金變動申報匯總表》、《參保人員工資、退休金變動申報明細表》(一式二份)。
(2)上一個月在職職工工資財務記賬憑證和職工工資表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3)退休人員養老金核定表或發放存折(僅需要修改的人員提供)。
(二)網上申報
1、用人單位于申報期內,通過E點通網上申報系統業務辦理功能中“工資申報”直接修改上傳工資,工資修改完成后,通過“報表打印”功能打印“參保人員工資、退休金變動申報匯總表(網上申報)”和“參保人員工資、退休金變動申報明細表(網上申報)”,經審核蓋章后,送醫保中心窗口受理。若退休人員養老金需要修改,應一并提供退休人員養老金核定表或發放存折。
2、未開通E點通系統的單位可到E點通網站(http://fz.edtsoft.com/)或福州市醫保中心網站(www.fzyb.gov.cn)下載《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服務申請表》和《福州市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承諾書》,填寫蓋章后,攜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復印件,到福州市醫保中心窗口或福州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地址:福州市晉安區五里亭后浦路6號,咨詢電話:88350600)辦理,獲取用戶名和初始密碼后即可免費開通申報,可辦理職工新參保、續保、停保,及參保信息變更、工資修改、繳費查詢等業務。
三、注意事項
1、參保單位應按職工工資總額統計規定如實申報在職職工繳費基數,審核中發現問題的按規定實施稽核。
4月起,醫保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數值已與社保中心養老保險數據比對后修改,部分退休人員因醫療與養老的數據比對不成功(可登錄網站查詢:www.fzyb.gov.cn→信息查詢→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未做修改,請單位核實申報。
2、參保單位應認真核對人員參保情況,及時辦理人員增減變動申報手續。1月起,企業生育保險已歸并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用人單位應核實本單位參加醫療保險與生育保險的人員名單是否一致,做到應保盡保,依法保障職工權益。
3、參保單位類別、名稱、地址、聯系電話、開戶銀行等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動,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4、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應及時申報辦理醫保在職轉退休手續,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繼續按在職職工繳費的年限不計算醫保繳費年限。
5、職工基本醫療、生育保險最高繳費基數和最低繳費基數,是以福州市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每年7月1日自動調整。
四、窗口辦理地點
1、福州市醫保中心臺江分中心(入駐福州市市民服務中心)
地址:臺江區高橋路69號福州市市民服務中心一樓。
夏令時: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臺江分中心實行一周七天工作制,除法定節假日外,均可辦理業務。
2、福州市醫保中心鼓樓分中心
地址:鼓樓區古田路128號勞動大廈二樓。
夏令時: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五、其他
各縣(市)、馬尾區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按本通知要求同步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