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續保工作將有新的變化。昨日記者從蘭州市人社局了解到,在辦理度居民醫保參保登記繳費中,針對民政部門對城市低保人員進行動態管理,即將一、二類低保人員參保繳費改為個人先繳費,后由民政部門按補助標準發給個人,同時持有一、二級殘疾證的殘疾人員住院統籌費用報銷比例在現行規定的基礎上再提高10個百分點。
個人繳費標準保持不變
記者了解到,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續保工作將于11月30日結束,參保人員范圍為:凡是居住地在城關區行政區域內的非從業居民(含新生兒、學齡前兒童、中小學生、轄區大中專院校學生)和在城關區居住生活未參加其他醫療保險的外來人員。繳費標準為非從業居民、學齡前兒童每人每年繳納100元;中小學生每人每年繳納40元,享受城關區低保的在校學生個人不繳費;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失業人員每人每年繳費60元。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政府補助部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28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320元,個人繳費標準保持不變。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的辦理過程中,蘭州市人社局調整了低保人員的繳費,也就是說,在辦理度居民醫保參保登記繳費中,針對蘭州市民政部門對城市低保人員進行動態管理,將一、二類低保人員參保繳費改為個人先繳費,后由民政部門按補助標準發給個人。各醫保經辦機構在辦理參保繳費時,所有低保人員均將按蘭州市政府《關于進一步調整完善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規定的每人每年30元標準,直接由個人繳費。
殘疾人員住院統籌費用報銷比例再提10%
除了低保人員在參加城鎮居民醫保時的繳費將發生變化外,蘭州市還完善了殘疾人在參保繳費和醫保待遇方面的優惠政策。納入城市低保范圍的城鎮殘疾人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每人每年30元的繳費標準。同時,蘭州市居民醫保對持有一、二級殘疾證的殘疾人員住院統籌費用報銷比例在現行規定(一級定點醫療機構統籌費用醫;鹬Ц90%,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統籌費用醫;鹬Ц80%,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統籌費用醫;鹬Ц65%)的基礎上再提高10個百分點。將運動療法、偏癱肢體綜合訓練、腦癱肢體綜合訓練、截癱肢體綜合訓練、作業療法、認知知覺功能障礙訓練、言語訓練、吞咽功能障礙訓練、日常生活能力評定等9類殘疾人康復項目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診療項目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