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òl放之前,個人賬戶余額支付方式為: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由單位統一收集2012年以來有效的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發票、定點零售藥店發票和住院報銷后個人自付部分的報銷單據到參保地醫保局進行個人賬戶報銷。醫保局經審核后結合個人賬戶情況,將應報銷金額劃撥給單位,由單位將個人賬戶報賬金額支付給參保人員。
在社?òl放之后,參保地醫保局將個人賬戶余額劃入參保人員社保卡內,參保人員憑社?ǖ蕉c醫療機構刷卡支付門診醫療費用、住院醫療費用中按規定應由個人自付的費用以及到定點零售藥店的購藥費用。
(五)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靈活就業(單建統籌)人員門診費如何報銷?
單建統籌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門診費,由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80%的比例報銷,統籌年度內每人最高報銷標準為500元。
(六)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中斷繳費有怎樣的規定?
1、參保單位無故欠費,從欠費之日起,暫停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欠費在180天內補足的,連續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欠費超過180天補足后,可補建參保人員個人賬戶,但欠費期間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2、靈活就業(單建統籌)人員從欠費之日起,暫停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欠費180天以內的,可補繳欠繳期間的醫療保險費及利息,并連續計算繳費年限,但欠費期間發生的住院醫療費不予支付。欠費180天以上的,視為中斷參保,再參保時按新參保人員對待,等待期為180天,等待期內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本人負擔,等待期滿后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在統籌基金中報銷。
(七)城鎮職工住院就醫相關政策和程序有怎樣的規定?
1、市內結算醫院住院
參保人員住院后,參保人員本人或親屬持醫保證(社保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住院醫院醫保辦申報→預付部分押金→出院時在醫院醫保辦進行結算,患者只付自付部分,并簽字確認,統籌基金支付部分由醫院與醫保局結算。
醫療費用中的乙類藥品、自費藥品、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費用參保人員或者親屬須確認;每天的費用清單須確認;最后在費用總清單和報銷單上簽字。
2、市外非結算醫院住院申報及報銷程序
(1)居住在異地或工作在異地的參保人員到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后,持醫保證(社保卡)或者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請主管醫生、主管護士在醫保證(社保卡)或者身份證復印件上簽字確認本人住院屬實并由該醫院醫保辦蓋章確認→3日內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