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記者從蘭州市人社局獲悉,為更大程度保障參保人員權益,減輕特殊疾病患者的經濟負擔,保障醫;鸬暮侠戆踩\行,近日市人社局印發《蘭州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疾病長期門診管理實施意見》,對全市城鎮醫保特殊疾病長期門診政策進行了大幅調整。
按照《意見》要求,此次對蘭州市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辦理特殊疾病長期門診的范圍及對象、特殊疾病長期門診病種種類、審批標準及診療范圍、待遇支付時限及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就醫管理、費用結算、違規處罰等都作了詳細規定。其中:職工醫保特殊疾病長期門診病種由原有的18種增加到25種,增加了慢性腎衰竭(非透析階段)、血友病、肝豆狀核變性等3個病種,將惡性腫瘤放化療1個病種改為惡性腫瘤放療、惡性腫瘤膀胱灌注化療、乳腺癌或前列腺癌內分泌治療及抗腫瘤藥物及相關檢查4個病種,實際增加6個病種;城鎮居民醫保特殊疾病長期門診病種由原來的10種增加為17種,增加了慢性腎衰竭(非透析階段)、肝豆狀核變性、精神分裂癥、18周歲以下參保居民所患苯丙酮尿癥等4個病種,同樣將惡性腫瘤放化療1個病種改為惡性腫瘤放療、惡性腫瘤膀胱灌注化療、乳腺癌或前列腺癌內分泌治療及抗腫瘤藥物及相關檢查4個病種,實際增加7個病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