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會保險法釋義:醫保參保范圍和繳費
根據《社會保險法全文》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1)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依法對職工的基本醫療權利給予保障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是通過法律、法規強制推行的,實行社會統籌醫療基金與個人醫療帳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與養老、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一樣,都屬社會保險的一個基本險項。
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規定,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這就是說,必須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和職工,既包括機關事業單位也包括城鎮各類企業,既包括國有經濟也包括非國有經濟單位,既包括效益好的企業也包括困難企業。但對于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是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國家明確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這主要是考慮到對這部分人群管理的狀況和醫療保險本身的特殊性。
為解決靈活就業人員的醫療保障問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于2003年5月發布《關于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指導意見》(勞社廳發[2003]10號),明確將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范圍:已與用人單位建立明確勞動關系的靈活就業人員,按照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方法繳費參保;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以個人身份繳費參保。
(2)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政策
1.以職工身份參保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2.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中國人才網專家介紹,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愿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但參保后,應當依法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