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實施兩項醫療和工傷保險便民利民政策
五種特殊藥品納入大病支付。
1月1日起,我市將甲磺酸伊馬替尼膠囊(片)、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鈉、重組人血管內皮抑制素注射液、注射用曲妥珠單抗、注射用雷替曲塞五種特殊藥品納入城鎮職工與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基金支付。為了加強特藥的管理,規定患者一個年度內憑特藥醫療證只能在市中心人民醫院和井岡山大學附屬醫院2家定點醫療機構和黃慶仁棧華氏大藥房公司吉安市新特藥店1家定點零售藥店就診購藥直補,每次取藥不得超過30天用量。城鎮職工報銷比例75%,城鎮居民報銷比例70%,這一政策將大大減輕參保者的治病負擔。
工傷保險試行記賬結算。
從1月1日開始,我市本級實行工傷醫療費用記帳結算試點。目前確定了工傷患者必須到市中心人民醫院、井岡山大學附屬醫院、吉安高新醫院這三所試點醫院就醫。用人單位在職工發生工傷后需24小時內向市醫保處報送《工傷事故快報表》,如遇到節假日,也可以電話報備。市醫保處將根據《快報表》的內容進行判斷。對事實清楚、具備工傷認定條件的,用人單位便可持經醫保處簽字蓋章確認的《快報表》及工傷職工身份證到試點醫院辦理記帳手續。自此,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免去了“跑腿、墊資”的勞累,可直接與試點醫院進行結算,醫院采取記帳的方式與市醫保處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