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保是指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新的制度性安排。其保障對象是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保障范圍則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相銜接。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大病醫保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本人填寫《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證個人申請表》(一式兩份);
(2)將已填寫申請表、近次出院記錄、門診病歷、相關檢查檢驗材料及一張一寸照片報所在單位;
(3)所在單位蓋章確認并報市醫保中心審批。
其中,申請惡性腫瘤放、化療、白血病化療、尿毒癥透析治療、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之門診大病資格的參保人員,可由本人或家屬自行辦理申請業務。經過審核,確認參保人申請資料真實完整、所申請病種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給予辦理《門診大病醫療證》,并根據審核通過的日期確定其門診大病醫療年度起始時間,根據本人要求確定其門診大病就診的定點醫院。申請人所在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資料。
門診大病定點醫院只能選取一所,且一個醫療年度內不得變更;《門診大病醫療證》有效期一年,醫療年度期滿當月應年審;申請增加病種的,按初次申辦程序辦理。
保障范圍
被保險人因住院和門診特殊慢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以及治療大病所產生的其他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等,經基本醫保補償后,其年內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的部分,由承保的公司按政策規定進行大病保險補償。高額醫療費用,可以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判定標準,具體金額由地方政府確定。
報銷多少
貴港市城鎮居民因住院和門診特殊慢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補償后,其年內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11000元的部分,由商業保險機構按賠付比例和超額累進制計算大病保險補償,最高補償金額暫不設封頂線。其分為四段:0-2萬(含2萬元)、2-4萬(含4萬元)、4-6萬(含6萬元)、6萬元以上,報銷比例分別為50%、60%、70%、80%。參保居民患有門診特殊慢性病病種中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年度內門診起付標準只累計支付一次。成年居民起付標準為400元,未成年居民起付標準為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