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保是指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新的制度性安排。其保障對象是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保障范圍則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相銜接。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大病醫保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本人填寫《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證個人申請表》(一式兩份);
(2)將已填寫申請表、近次出院記錄、門診病歷、相關檢查檢驗材料及一張一寸照片報所在單位;
(3)所在單位蓋章確認并報市醫保中心審批。
其中,申請惡性腫瘤放、化療、白血病化療、尿毒癥透析治療、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之門診大病資格的參保人員,可由本人或家屬自行辦理申請業務。經過審核,確認參保人申請資料真實完整、所申請病種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給予辦理《門診大病醫療證》,并根據審核通過的日期確定其門診大病醫療年度起始時間,根據本人要求確定其門診大病就診的定點醫院。申請人所在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資料。
門診大病定點醫院只能選取一所,且一個醫療年度內不得變更;《門診大病醫療證》有效期一年,醫療年度期滿當月應年審;申請增加病種的,按初次申辦程序辦理。
汕頭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多少?大病保險承包人按照不同比例予以支付,具體為:一檔報銷50%,二檔報銷60%。參保人在本市聯網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可直接記賬結算享受大病保險報銷待遇。
為進一步完善汕頭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根據《汕頭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細則》及相關省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規定,市社保局委托市政府采購中心對汕頭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項目進行公開招標,中國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汕頭分公司最終中標。
根據《汕頭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細則》,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為繳納一個完整年度保險費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包括當年度出生,隨母親享受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新生兒。大病保險的起付標準按照參保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檔次設定,具體為:一檔15000元,二檔10000元。參保人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根據其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檔次,由大病保險承包人按照不同比例予以支付,具體為:一檔50%,二檔60%。參保人在本市聯網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可直接記賬結算享受大病保險報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