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保是指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新的制度性安排。其保障對象是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保障范圍則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相銜接。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大病醫保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本人填寫《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證個人申請表》(一式兩份);
(2)將已填寫申請表、近次出院記錄、門診病歷、相關檢查檢驗材料及一張一寸照片報所在單位;
(3)所在單位蓋章確認并報市醫保中心審批。
其中,申請惡性腫瘤放、化療、白血病化療、尿毒癥透析治療、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之門診大病資格的參保人員,可由本人或家屬自行辦理申請業務。經過審核,確認參保人申請資料真實完整、所申請病種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給予辦理《門診大病醫療證》,并根據審核通過的日期確定其門診大病醫療年度起始時間,根據本人要求確定其門診大病就診的定點醫院。申請人所在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資料。
門診大病定點醫院只能選取一所,且一個醫療年度內不得變更;《門診大病醫療證》有效期一年,醫療年度期滿當月應年審;申請增加病種的,按初次申辦程序辦理。
報銷標準
個人自付超過起付標準(5000元)至10000元部分,大病保險支付70%;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大病保險支付80%;20000元至40000元部分,大病保險支付85%;4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額部分,大病保險支付90%。
“目前大病保險年最高支付限額為14萬元,城鎮居民在享受大病保險賠付后,如果還有困難,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還可向民政部門申請醫療救助!
報銷金額
假設一市民花費了一萬元,那么根據起付標準應該是五千元x70%,所以最后報銷3500塊。
大病醫療保險是為保障城鎮職工重大疾病醫療需求而建立的專項醫療保險基金,用于支付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年度內累計發生的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不含應自付費用)。大病醫保辦理資料主要有:1、職工的《醫療保險卡》、《大病醫療保險繳費卡》;2、大病醫療費統籌基金撥付審批表(三張)(并加蓋公章)以及大病醫療統籌規定的其它材料;3、出院診斷證明(緊急搶救應出具緊急搶救診斷證明...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