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保是指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新的制度性安排。其保障對象是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保障范圍則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相銜接。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大病醫保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本人填寫《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證個人申請表》(一式兩份);
(2)將已填寫申請表、近次出院記錄、門診病歷、相關檢查檢驗材料及一張一寸照片報所在單位;
(3)所在單位蓋章確認并報市醫保中心審批。
其中,申請惡性腫瘤放、化療、白血病化療、尿毒癥透析治療、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之門診大病資格的參保人員,可由本人或家屬自行辦理申請業務。經過審核,確認參保人申請資料真實完整、所申請病種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給予辦理《門診大病醫療證》,并根據審核通過的日期確定其門診大病醫療年度起始時間,根據本人要求確定其門診大病就診的定點醫院。申請人所在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資料。
門診大病定點醫院只能選取一所,且一個醫療年度內不得變更;《門診大病醫療證》有效期一年,醫療年度期滿當月應年審;申請增加病種的,按初次申辦程序辦理。
《大連市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從今年1月1日起施行,參保居民個人不另繳費,在享受基本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額累計超過16500元以上部分還可由大病保險再分段報銷50%至70%,報銷金額上不封頂。這是記者昨日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的。
參保人員個人不另繳費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本市城鎮居民醫保的參保群體包括老年居民、低保人員、殘疾人、未成年人和大學生。該政策實施前,本市城鎮居民醫保最高支付限額為20萬元,一些患有重特大疾病的參保人員,在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只能由個人承擔,導致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時有發生。為進一步完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減輕參保人員大病醫療費用負擔,本市啟動了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
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是指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采取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的方式,對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保險制度,是對基本醫療保險的有益補充。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中籌集,參保人員個人不另繳費。截至去年底,大連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16.7萬人。
大病保險實行即時結算
記者了解到,參保人在本市統籌區域內住院就醫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實行即時結算。也就是說,符合報銷條件的參保人員即時就可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稱,今年2月25日開始招標,選定商業保險機構。商業保險機構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利用政府統一招標平臺,按照規定的招標程序,通過公開招標選定。預計3月中旬正式開始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報銷。
參保人員按規定異地轉診轉院、異地安置,以及因急診、急救在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時,先由個人現金墊付。待醫療終結后,持住院病志、住院費用明細、住院收據、社會保障卡或醫保IC卡等相關材料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報銷相關醫療費用后,再由商業保險機構按大病保險規定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經測算,大病保險實行后,符合大病保險條件的參保患者住院保內醫療費報銷比例將有較大幅度提高,其中:三級醫院將達到70%以上,二級和?漆t院將達到80%以上。
分段標準
報銷金額不設置封頂線
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因單次或多次住院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后,個人負擔額累計超過165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分段按以下標準支付: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在5萬元以下(含5萬元)的部分,支付50%;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部分,支付55%;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在10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含15萬元)的部分,支付60%;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在1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的部分,支付65%;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在20萬元以上的部分,支付70%。支付額度累進結算,不設封頂線。此項政策將進一步提高大病醫療保障水平,解決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此外,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未成年居民、大學生因病或非第三方責任造成意外亡故的,由大病保險向法定受益人一次性支付撫恤金5萬元。這是大連市獨有的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