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通過學校大學生醫療保障管理部門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登記備案,并選擇居住地的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全額墊付,醫療結束后憑:
1、醫療保險卡;
2、費用單據、清單(蓋醫院公章或收費章);
3、住院長、短醫囑單及出院小結(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
4、住院核對表;
5、本人銀行結算帳號;
6、異地就診原因書面說明加蓋學校公章辦理報銷手續(如有外傷需出具外傷原因經過說明)。
(一)在門診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按下列比例給予報銷,其余部分個人自付:
1.醫療費用不滿1000元的部分,報銷35%;
2.醫療費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滿5000元的部分,報銷45%;
3.醫療費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滿10000元的部分,報銷55%;
4.醫療費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報銷65%。
(二)在住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按下列比例給予報銷,其余部分個人自付,年度內多次住院的醫療費累計計算:
1.醫療費用不滿10000元的部分,在三級、二級和一級醫療機構就醫的,報銷比例分別為55%、65%和75%;
2.醫療費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滿20000元的部分,在三級、二級和一級醫療機構就醫的,報銷比例分別為60%、70%和80%;
3.醫療費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三級、二級和一級醫療機構就醫的,報銷比例分別為65%、75%和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