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三級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
1、起付標準至3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85%,職工支付15%;
2、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0%,職工支付10%;
3、超過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5%,職工支付5%。
(二)在二級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
1、起付標準至3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87%,職工支付13%;
2、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2%,職工支付8%;
3、超過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7%,職工支付3%。
(三)在一級醫院以及家庭病床發生的醫療費用:
1、起付標準至3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0%,職工支付10%;
2、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5%,職工支付5%;
3、超過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7%,職工支付3%。
(四)退休人員個人支付比例為職工支付比例的60%。
一、門診費用
提示:門、急診就醫時需持北京市社會保障卡掛號就醫。
就醫管理:普通門診,急診費用個人現金支付,發生的醫療費用要符合醫療保險三大目錄庫的范圍,外購藥品時要先在定點醫院開具專用處方并加蓋醫療保險外購專用章,再到定點藥店購藥。
報銷流程: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超過起付標準,參保人員將單據交到單位或社保所,單位或社保所將單據錄入企業版,將電子信息及單據申報到醫保中心。醫保中心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結算,支付工作。
申報材料:普通門診、急診收據,醫療保險處方,檢查治療的費用明細、社?。
申報日期:每月1-20日,當月費用次月申報,當年費用需再次年1月20日前申報。
二、住院費用
提示:住院同樣需要持社?ň歪t。
就醫管理:就醫時請使用社保卡。如單位足額交費,個人只需交納部分住院預付金,即可辦理住院手續員。
報銷流程:出院時醫院與個人結算清自費和自負部分金額,統籌基金報銷金額由醫院與區醫保中心結算。
申報材料:社?、醫保手冊/領卡證明、住院費用清單以及收費票據、出院診斷證明、全額結算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