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費年限怎么計算,退休后可以報銷醫藥費的條件
一、醫療保險費年限怎么計算?
、92年以前本人的工齡視同繳納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92年以后本人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至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規定時間內參保前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視同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2001年4月1日以后,開始實施醫療保險制度,按單位實際繳費時間計算繳費年限。
將①②③累計,得出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二、符合什么條件退休后可以報銷醫藥費?
1. 2001年4月1日以前已退休的人員。
2. 2001年3月31日(含31日)以前參加工作、2001年4月1日(含1日)以后退休的職工,退休時累計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年限,男滿25年,女滿 20 年的。
3. 2001年4月1日(含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職工,累計繳納醫療保險費男滿25年、女滿20年的,按照國家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人員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稱之為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職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前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連續工齡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國家規定的,視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達到退休年齡后,如果不滿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怎么辦?
如果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后不滿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由本人按照用人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比例,按退休前一個月的繳費工資基數的12%一次性繳足個人與用人單位的醫療保險費后,即可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
2001年4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職工,退休時醫療保險年限不足,不允許進行補繳。
退休時累計繳納醫療保險費不足規定年限的,不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注意:達到繳費年限并不意味著可以從此不再繳費了。在退休前,參保人員和用人單位還要按照規定繼續繳納醫療保險費用,否則退休前不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由繳費的方式可以看出,用人單位所負的責任很大。如果不能按時足額地交費,則該單位的職工和退休人員不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會給參保者個人帶來損失。
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計算
《醫療保險辦法》所稱的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包括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和視作繳費年限,計算辦法如下:
(一)實際繳費年限為自《醫療保險辦法》實施后職工實際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年限。 (二)視作繳費年限為1992年年底以前的連續工齡以及1993年1月到《醫療保險辦法》實施前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