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度居民醫保新政策
南京將調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和門診醫療等相關待遇,老年居民、其他居民的籌資標準比提高60元,學生兒童的籌資標準提高20元;居民醫保報銷待遇水平也隨之提高。南京市居民醫保制度2007年實施,目前全市預計有超過110萬市民參加居民醫保,其基本醫療需求得到保障。此次南京市政府對居民醫;I資標準作出調整,并對居民醫保相關政策繼續完善。
老年等居民繳費提高60元,學生提高20元
老年居民籌資標準由780元/人·年,提高至840元/人·年,其中財政補助440元/人·年,個人繳費400元/人·年;其他居民籌資標準由780元/人·年,提高至840元/人·年,其中財政補助360元/人·年,個人繳費480元/人·年;學生兒童籌資標準由460元/人·年,提高至480元/人·年,其中財政補助360元/人·年,個人繳費120元/人·年;大學生籌資標準由420元/人·年,提高至460元/人·年,其中財政補助360元/人·年,個人繳費100元/人·年。
居民醫保門診待遇提高,門診大病種擴大
自1月1日起,“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門診報銷費用段由200-800元調整為200-900元。門診大病病種范圍也隨即擴大,門診大病病種中“腎移植術后門診抗排異治療”,擴大到器官移植術后的門診抗排異治療,按現行門診大病待遇支付。
不同人群的繳費和補貼方式
參保學生兒童父母所在單位的補助也有所調整:參保學生兒童個人繳費部分,其父母所在單位按“男單女雙(年份)”每年補助50%,即每年報銷60元,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大學生參保人員原先是由按學年繳費調整為按學制繳費。從度開始,新入學的大學生報到時按學制年限一次性辦理參保繳費,其醫療待遇享受期為入學當年的9月1日起,到畢業當年的8月31日止。因轉學、退學等原因不能繼續享受南京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的,退還所余學年個人醫保繳費部分。
本市戶籍的高校畢業生,畢業年度內可按大學生參保規定繼續參加當年度南京市居民醫保,按大學生當年繳費標準繳納半年費用,自繳費到賬之日起按規定享受居民醫保待遇。參保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二級以上重度殘疾人、重點優撫對象、特困職工家庭子女、孤兒等低收入人群,個人不需繳費,由財政予以全額補助。
市醫保中心提醒,居民醫療保險費按年度繳納,未按規定時間繳費或未足額繳費的不享受明年度居民醫保待遇。“參保居民醫保繳費年限與待遇水平掛鉤。”相關人士強調說,參保繳費第1年,其住院、門診大病和門診醫療費用,一年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29萬元。參保人員連續繳費每增加1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增加1萬,最高可增加到36萬元。如果中斷繳費再次參保的,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按第一年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