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提升城鎮居民醫保待遇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政策,提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保障城鎮居民的醫療需求,我市對度城鎮居民醫保政策調整了七方面內容。
一是對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定點門診,取消醫保門診30元起付線;
二是將居民生育定額補助(順產500元,剖宮產1000元)調整為按比例報銷,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在政策范圍內按70%比例報銷;
三是增加大病保險待遇,其合規賠付比例不低于50%,并分段設定賠付比例,大病保險不設最高賠付限額;
四是尿毒癥門診血液透析費用由原來的每人每年報銷限額3萬元調整為5萬元,報銷比例由原來的80%調整為85%;
五是增加5種門診特定慢性病待遇:高血壓(3期)、糖尿病(1型、2型)、冠心病、腦梗死、慢支合并肺氣腫按每人每年800元享受待遇;
六是增加門診特殊病種:重癥精神病,每人每年報銷限額1萬元,個人負擔30%,統籌支付70%;
七是提高年度報銷限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每人每年累計報銷醫療費限額由原來的14萬元提高到16萬元。
據悉,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始建于2007年,2008年底實現居民醫療保險市區統籌,其制度覆蓋全市中小學、高校學生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居民醫保參保繳費83.6萬人,覆蓋率達97%,同比增加1.55萬人,增幅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