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女士今年1月達到退休年齡,她醫保繳費15年,她說:“聽說今年實施的新醫保辦法規定醫保要繳費25年,退休后才可享免費醫保,那我是否退休后要再繳費10年,才能享受免費醫保待遇?”對此,市社保局工作人員說:“新醫保辦法設置‘最低繳費年限從15年到25年’過渡期,今年退休的人員只要醫保累計繳費15年,其中10年在深圳繳費,退休后即可享免費醫保;設置10年過渡期,對于到2024年退休的人員才要求最低繳費年限‘25年’。”
我市新的醫療保險辦法已經從本月起實施,許多參保人對新變化非常關心,也遇到一些新的問題,近日記者就參保人詢問比較集中的問題進行了采訪。
繳費年限有過渡期
以前,退休人員不管其退休前醫保繳費多長時間,退休后均可不用自己繳費就享受醫保待遇,其醫保由養老保險基金繳費。但國家社保法規定:退休人員醫保不再由養老保險基金繳費,而實行滿足一定的醫保繳費年限條件后免費享受待遇。之前,我市在新醫保辦法征求意見階段,“醫保最低繳費年限需要達到多少年,退休后才能享受免費醫保待遇?”曾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和討論。
記者從市社保局獲悉,為了確保大部分參保人在退休時能達到最低醫保繳費年限的要求,新醫保辦法設計了“最低繳費年限從15年到25年”過渡期。按照新辦法,退休的參保人,累計繳費滿15年,其中本市醫保實際繳費滿10年,退休后可免費享受醫保待遇;退休的參保人,累計繳費滿16年,其中本市醫保實際繳費滿11年,退休后可免費享受醫保待遇;以此類推,通過10年過渡,到2024年退休人員累計繳費達到25年及本市實際繳費年限達15 年的,退休后可免費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退休時繳費年限不足的,應繼續繳費至規定的年限。
比如胡女士參加醫保累計繳費15年,其中10年在深圳繳費,那么她退休后無需再繼續繳費,就可享免費醫保;再如一名今年辦理退休的參保人,他醫保累計繳費14年,其中9年在深圳繳費,那么他退休后還需要自己繼續繳納醫保費1年,之后就可以享受免費醫保待遇。
醫保賬戶家庭共濟
邱先生是深圳綜合醫保參保人,他的孩子參加了深圳的少兒醫保,他說:“我想用我醫?ɡ飩人賬戶的余額給我的孩子進行體檢,新辦法規定的家庭共濟‘門檻’是多少?”
據了解,新醫保辦法降低了個人賬戶用于家庭共濟支出“門檻”,將個人賬戶可用于家庭共濟支出的最低余額要求由原來的“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降低為 “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5%”,僅為原來“門檻”的60%。按照我市度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59016元計算,個人賬戶中累計2950元以上的部分,可為家庭成員支付醫療費。
該“門檻”以上的部分,除了可以支付參保人及其已參加本市醫保的配偶和直系親屬在定點醫療機構看病時自付的基本醫療費用、地方補充醫療費用,還可以支付參保人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目錄范圍內的非處方藥品費用,參保人及其已參加本市醫保的配偶和直系親屬的健康體檢、預防接種費用。
隨遷老人可參保
趙先生的父母隨遷來深圳,他們在內地均沒有參加過社保,沒有醫療保障,趙先生說:“以前深圳有一次性繳費給隨遷老人參加醫療保險的辦法,算下來每個老人一次要繳納超過10萬元,我們覺得難以承受所以沒給老人參!,F在好了,出臺了按月繳費的辦法,那么具體每個月應該繳納多少醫保費?”
記者從市社保局獲悉,對于隨遷入戶本市、沒有醫療保障的老人,如果要享受深圳的醫保待遇,以前要一次性繳納18年的費用。新辦法實現了突破:隨遷入戶本市且沒有按月領取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老人,參加醫療保險可按月繳費,繳費標準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1.7%(其中基本醫療保險 11.5%,地方補充醫療保險0.2%)。按照我市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918元計算,每月需繳納575元。
醫保“兜底”出新政
參保人柳先生說:“公司有一名同事,去年參加醫保才3個月就得了重病,治療費花了30萬元,由于他參保的時間短,超過醫保支付‘封頂線’的部分都要自付,自付了20多萬元。聽說新醫保辦法出臺了一個‘兜底’政策,尤其是對于參保時間短又患大病參保人有更好的保障,具體是怎么規定的?”
據了解,參保人每個醫保年度基本醫保基金支付限額與其連續參保時間掛鉤,連續參保時間不滿6個月的、滿6個月不滿12個月的、滿12個月不滿24個月的、滿24個月不滿36個月的、滿36個月不滿72個月的,滿72個月以上的,“封頂線”分別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倍、2倍、3倍、4倍、5倍、6倍。
此外,我市設立地方補充醫療保險,使得參保人在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2000多個品種的藥品目錄的基礎上,可比國內其他城市的參保人多享受地方補充醫保藥品目錄以及診療項目。此次新辦法對地方補充醫保最高支付限額進行了調整:對連續參保時間不滿6個月的給予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待遇,支付限額為1萬元;對連續參保時間滿72個月以上的,地方補充醫保最高支付限額為100萬元。
以前,對參保人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費用超出支付“封頂線”的部分,全部需要由參保人自費。而新辦法設置了“兜底”政策,對于“封頂線”以上的部分,由地方補充醫;鹬Ц50%。比如一名參保人參加我市基本醫保和地補醫保3個月就得了重病,治療費花了30萬元。他可享受的基本醫保“封頂線” 目前為59016元,地補醫保“封頂線”為1萬元。按照以前的辦法,他要自付約23萬元;但按照新辦法,地補醫?蔀樗“兜底”50%,即11.5萬元,那么他只要自付約11.5萬元,負擔大大減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