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消費者會誤把疾病保險當作醫療保險,生病后拿著保單前往保險公司理賠。雖然,疾病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都屬于健康保險,但是這兩類保險并非一回事。健康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對被保險人因遭受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損失,或導致工作能力喪失所引起的收入損失,以及因年老、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導致需要長期護理的損失提供經濟補償的保險。目前,健康保險包括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和護理保險。
疾病保險是指以發生約定疾病為給付條件的保險。只要被保險人罹患保險條款中列出的疾病,無論是否發生醫療費用,都可獲得保險公司的定額補償。醫療保險是指以發生約定醫療行為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即被保險人在接受醫療服務發生費用時,由保險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和限額進行補償,如保額1萬元,住院花費5000元,保險公司可能會賠償4000元,即實際費用的80%。
保險專家提醒:健康保險中的疾病保險屬于長期性保險,保險期限一般都在二十年以上,甚至是終身型的。但是,醫療保險的保險期限通常為一年一保,續保時,保險公司會對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重新進行評估以決定是否同意續保。有些醫療保險產品含有保證續保條款,會按照約定費率和原條款繼續為被保險人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