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醫療保險的最低基數為2803,單位比例為10%,單位繳費為280.30元,個人比例2%+3。不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228.9元;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32.7元。下面讓一起來了解基本醫療保險的繳納比例。
一、基本醫療保險費繳納比例
1、職工:按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劃入職工個人帳戶。
2、用人單位:按單位繳費工資基數的9%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用人單位繳納的保險費的一部分按下列標準劃入職工個人帳戶:
(一)不滿35周歲的職工按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0.8%劃入個人帳戶;
(二)35周歲以上不滿45周歲的職工按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1%劃入個人帳戶;
(三)45周歲以上的職工按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2%劃入個人帳戶;
(四)不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按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3%劃入個人帳戶;
(五)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按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8%劃入個人帳戶。
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
1、職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低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高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作為繳費工資基數,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法確定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用人單位:按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繳納基本醫保險的工資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