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醫保是國家針對未成年少年兒童給予的醫療福利。不僅可以報銷門診費用,還可以報銷住院、手術等醫療費用。以下是整理的外地戶口新生兒醫保辦理及所需材料報銷比例的內容,僅供參考。
一、參保范圍
所有具有桂林市戶籍的城鄉居民
無桂林戶籍人員和非統籌地區戶籍人員則按規定參保。
桂林區域內的各類中小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的在校學生和托幼機構的在冊兒童,以下統稱“在校學生”。
二、進行參保登記(按照屬地管理原則)
1 農村居民:以行政村為單位按戶組織;
2 城鎮居民:以所在街道社區為單位組織;
3 桂林市五城區城鄉居民: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社保服務中心申請辦理。
4 桂林市各類中小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在校學生和托幼機構在冊兒童:以學校為單位統一組織參保登記及繳費。(屬困難、特殊人群的在校學生,回戶籍所在地進行參保登記繳費。)
三、新參保所帶材料
1.戶口本
2.戶口本復印件(首頁、參保人頁)
住了新生兒科的新生兒必須在出生3個月內上好戶口辦理醫保才能報賬
四、繳費標準
2020年度按照每人每年250元標準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
困難、特殊人群實行“先繳后補原則”,即2020年個人繳費標準為250元。
困難、特殊人群主要包括: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特困人員(五保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落實計劃生育政策的獨生子女戶和雙女結扎戶的父母及其子女等。
五、繳費時間及享受待遇時間
(一)出生后3個月內參保繳費
只需按年度繳費標準繳納個人繳費部分
在出生當年參保繳費的,可從出生之日起開始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二)出生后3個月內跨年參保登記
在出生次年參保繳費的,需補繳出生當年的參保費用,方可從出生之日起開始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如不補繳,只能享受繳費當年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三)出生3個月后參保繳費的,按正常人群的繳費時間和標準繳納。
在當年6月30日前參保繳費的,只需繳納個人繳費標準部分,并享受當年的財政補助。
在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參保繳費的,應由個人一次性繳納當年財政補助標準和個人繳費標準的費用。
六、聯系電話
市社保局電話:0773-2881070/2883019(待遇科)
社會保障卡統一電話: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