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醫保是國家針對未成年少年兒童給予的醫療福利。不僅可以報銷門診費用,還可以報銷住院、手術等醫療費用。以下是整理的外地戶口新生兒醫保辦理及所需材料報銷比例的內容,僅供參考。
辦理條件:
本市戶籍嬰兒出生次月起3個月內申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允許其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補繳期限由新生兒出生前一個月至辦理補繳之月,補繳月數最多不超過五個月。
所需材料:
●所需資料:
1、本市戶籍(村集體)新生兒補繳所需資料
(1)《本市戶籍(村集體)新生兒參加社會醫療保險申請表》(需現場填寫);
(2)《中山市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人員變動表》(需現場填寫);
(3)《出生醫學證明》正本及復印件一份;
(4)戶口簿正本及復印件(復印戶號首頁和新生兒所在頁);
(5)代辦人身份證正本及復印件一份;
2、本市戶籍(居民)新生兒補繳所需資料
(1)《中山市城鎮居民參加社會醫療保險申請表》或《中山市醫療保險參保資料變更申請表》(需現場填寫);
(2)《出生醫學證明》正本及復印件一份;
(3)戶口簿、戶主身份證、戶主存折正本及復印件;
(4)代辦人身份證正本及復印件一份。
辦理程序:
(1)已辦理入戶手續的村集體新生兒于每月25日前申請辦理新生兒參保手續的,村集體應在當月25日前為其申報參保,如新生兒在當月25日后提出申請的,村集體將于次月為其申報參保;
(2)已辦理入戶手續的城鎮居民新生兒于每月18日前到戶籍所屬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東區和石岐區戶籍可到所屬社區居委)申請辦理新生兒參保手續,如新生兒在當月18日后提出申請的,其家庭戶基本醫療將于次月按月扣繳;
(3)新生兒出生后3個月內申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可選擇補繳或不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補繳期限由新生兒出生前一個月至辦理補繳之月,補繳月數最多不超過五個月。門診基本醫療保險不予以補繳。
辦理時間:
正常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4:30-17:30
符合辦理條件的,每月月結前工作日受理的,當月月結前辦結。每月月結后受理的,次月月結前辦結。
注意事項:
(1)新生兒出生次月起三個月內可申請補繳,逾期將不能再申請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
(2)新生兒如有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的,補繳期間所發生的符合報銷范圍內的醫保費用,按相關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予以支付。
(3)村集體的新生兒補繳費用將于補繳次月連同社保申報費用一同繳納。
(4)城鎮居民的新生兒補繳費用應自其申請補繳之日起保證賬戶有足夠余額進行扣繳,自成功繳費達帳后享受相應的醫療待遇。
(5)戶籍屬于石岐區和東區的城鎮居民到所屬社區辦理參保、補繳手續。
(6)村集體的新生兒:每月1日至25日受理。城鎮居民的新生兒:每月1日至18日受理。
辦理地點:
各鎮區人社分局
聯系電話:
0760-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