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醫保是國家針對未成年少年兒童給予的醫療福利。不僅可以報銷門診費用,還可以報銷住院、手術等醫療費用。以下是整理的外地戶口新生兒醫保辦理及所需材料報銷比例的內容,僅供參考。
根據《淮南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淮府辦[2009]44號)第五條規定,在居民醫保登記期限結束后出生的城鎮嬰兒,自出生之日起60日內,可后補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一、新生嬰兒參保登記對象
后補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新生嬰兒,須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城鎮新生嬰兒須具有出生證明及戶口簿;
2.城鎮新生嬰兒辦理參保登記的時限為自出生之日起60日內。
二、新生嬰兒個人繳費
(1)城鎮新生嬰兒普通人員每人每年40元。
(2)城鎮新生嬰兒屬城鎮低保對象的每人每年20元。個人減免部分由市財政承擔。
(3)城鎮新生嬰兒屬城鎮低保對象中的“三無”人員免繳費。個人減免部分由市財政承擔。
(4)城鎮新生嬰兒屬殘疾人員的免繳費。個人所免費用由市區財政承擔。
三、新生嬰兒參保繳費所屬參保年度
城鎮居民醫保費按年繳納,一個正常參保年度為:上年12月1日開始至本年11月30日止。城鎮新生嬰兒按規定辦理參保手續并補繳本年費用后,從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四、新生嬰兒參保登記時間及地點
時間:正常工作日
地點:市社保(查詢 辦理)基金征繳大廳城鎮居民醫保窗口
五、新生嬰兒參保登記憑證
辦理參保登記的城鎮新生嬰兒須同時攜帶以下憑證:
1.新生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新生嬰兒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特殊參保新生嬰兒如城鎮低保、三無、殘疾等另需提供特殊人員身份證明復印件一份。
六、新生嬰兒參保登記程序
第一步:資格審查和填表登記。新生嬰兒家長攜帶新生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特殊參保新生嬰兒另需提供特殊人員證明復印件一份,到市社保(查詢 辦理)基金征繳大廳城鎮居民醫保窗口接受參保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由窗口將新生嬰兒信息準確填入《城鎮居民醫保信息采集表(新參保)》,同時核算出參保新生嬰兒的應繳費額。
第二步:繳費。
隨后,攜帶通商銀行開具的繳費回執單回到市社保(查詢 辦理)基金征繳大廳城鎮居民醫保窗口。
第三步:信息確認與錄入。新生嬰兒家長將通商銀行開具的繳費回執單交至城鎮居民醫保窗口,窗口將《城鎮居民醫保信息采集表(新參保)》上參保新生嬰兒信息準確錄入城鎮居民醫保系統。窗口將《城鎮居民醫保信息采集表(新參保)》蓋章確認,留存第一、二聯,第三聯交參保新生嬰兒家長。
七、辦理提示:正常年度的續保手續可每年6月1日至8月31期間在戶籍所在地社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