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醫保是國家針對未成年少年兒童給予的醫療福利。不僅可以報銷門診費用,還可以報銷住院、手術等醫療費用。以下是整理的外地戶口新生兒醫保辦理及所需材料報銷比例的內容,僅供參考。
辦理條件
1、新生兒申報戶口后,具有蘇州市市區(姑蘇區、高新區、吳中區、相城區)戶籍
2、嬰兒出生3個月以內(出生時間超過3個月的新生兒,只能在最近一次申報繳費期內辦理下一年度醫療保險參保手續)。
辦理材料
戶口薄
辦理流程
1、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填寫《蘇州市區少年兒童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申報花名冊》,辦理參保手續
2、全額繳納當年度少兒醫療保險費(符合免繳條件的可辦理免繳手續)
3、新生兒從繳費到賬或辦妥免繳手續次月起享受當年度少兒醫療保險住院和門診大病有關待遇。
醫療待遇
門診待遇
在市區定點醫療機構(不包括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符合醫療保險結付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每一結算年度在1000元限額內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65%的比例結付。
住院待遇
每次住院起付標準以內的醫療費用由個人負擔。每次住院起付標準為500元。起付線以上至4萬元(含)的部分醫;鸾Y付75%;4萬元以上至10萬元的部分醫;鸾Y付80%;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醫;鸾Y付90%。
門診特定項目醫療待遇
參保人員患有重癥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癥、重癥抑郁癥、伴有精神病癥狀的躁狂癥、雙相情感障礙癥、偏執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精神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或患尿毒癥透析,惡性腫瘤化療放療,器官移植后抗排異藥物治療,兒童苯丙酮尿癥,可在按規定辦妥門診特定項目診斷認定和登記確認手續后,享受相應門診特定項目待遇。
大病保險待遇
年度內發生的自負費用累計達到6000元的,大病保險支付800元,超過6000元的部分,大病保險分費用段按比例支付;自負費用和合規自費費用合計超過2萬元的部分,大病保險分費用段按比例支付。符合條件的實時救助人員,年度累計自負費用起付標準降低至3000元,各費用段支付比例各提高5個百分點。
辦理地點
戶籍所在地社區(基層社保工作機構)
辦理費用及時間
辦理費用:每人260元
辦結時間:申報其戶口后、出生3個月內,在國家法定工作日辦理當年度參保登記和繳費手續。
材料齊全,符合條件,每月25日前當月可予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