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醫保是國家針對未成年少年兒童給予的醫療福利。不僅可以報銷門診費用,還可以報銷住院、手術等醫療費用。以下是整理的外地戶口新生兒醫保辦理及所需材料報銷比例的內容,僅供參考。
一、參保繳費:
全年均可辦理新生兒參保,個人繳費標準為150元。父母雙方均參加玉溪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新生兒,并符合國家衛生計生政策規定的,出生后90天內(含90天)憑準生證、出生證、戶口薄到參保地醫保中心或鄉、鎮(街道)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辦理參保手續,出生當年個人不繳費。父母參加異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農合)的,需提供異地參保證明原件。
二、醫療待遇享受:
新生兒出生后90天內(含90天)辦理參保繳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相關醫療保險待遇;出生后超過90天辦理參保的新生兒,自參保繳費次月起享受相關醫療保險待遇。
參保新生兒在醫保定點醫院就醫(包括普通門診、慢性病門診、特殊病門診、住院)發生的符合醫療保險支付的醫療費用,納入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報銷比例與普通城鄉居民相同。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為4萬元,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為20萬元。
三、醫療費用報銷方式
(一)玉溪市內在定點醫院持《社會保障卡》直接結算。
(二)玉溪市外且在云南省內定點醫院的持《社會保障卡》結算。因特殊原因不能用《社會保障卡》結算的,現金全額墊付后到參保地醫保中心按規定報銷。
(三)轉省外異地聯網結算定點醫院就醫的,需到參保地醫保中心備案(可電話備案),發生的醫療費用持《社會保障卡》直接結算。因特殊原因不能用《社會保障卡》結算的,現金全額墊付后到參保地醫保中心按規定報銷。
(四)到醫保中心報銷醫療費用時需提供的資料:本人《社會保障卡》、醫療費用收費收據原件、出院證(診斷證明或出院小結)原件、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原件、監護人銀行卡和身份證復印件等。